10 杆塔结构
10.1 一般规定
10.1.1 钢结构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10.1.1所列数值。
10.1.2 拉线杆塔主柱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10.1.2所列数值。
10.1.3 无拉线锥型单杆可按受弯构件进行计算,弯矩应乘以增大系数1.1。
10.1.4 铁塔的造型设计和节点设计,应传力清楚、外观顺畅、构造简洁。节点可采用准线与准线交会,也可采用准线与角钢背交会的方式。受力材之间的夹角不应小于15°。
10.1.5 钢结构构件的计算应计入节点和连接的状况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
10.1.6 环形截面混凝土构件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