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雨水排除
5.6.1 决定厂区雨水排除方式的因素很多,场地排水方式可参考下列条件选择:
1 当降雨量小、土壤渗透性强、不产生径流或虽有少量径流,但场地人员稀少,允许少量短时积水地段,可采用自然渗透方式。
2 场地平坦、建筑和管线密集地区、埋管施工及排水出口无困难者应采用暗管。
3 建筑和管线密度小,采用重点式平土的场地、厂区边缘地带、设置暗管排雨水有困难的地段应采用明沟排水。
5.6.3 明沟沿道路布置,一是有利于铁路和道路的路基排水;二是使场地不被明沟分割开,保证场地的完整。
5.6.5 厂区内宜采用占地小、便于加盖板的矩形明沟。在建筑密度小、采用重点式竖向设计地段及厂区边缘地带,采用梯形明沟为宜。三角形明沟断面小、流量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在岩石地段和流量较小地段才采用。
本条规定了排水沟宽度的最小值,考虑了清理沟底污物的最小宽度。
明沟的纵坡最小值,是保证水向低处流的最小坡度值,有条件时,宜大于此值。
沟顶高出计算水位0.2m是安全标高。
5.6.6 雨水口的间距与降雨量、汇水面积、场地坡度、土质情况等因素有关。本条规定的距离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第4.7.2条和第4.7.3条规定编写的。
5.6.8 截水沟离厂区挖方坡顶距离是参考公路及铁路路基横断面做法确定。此距离不应太近,否则截水沟内水渗入边坡,影响边坡稳定。但也不宜太远,否则中间面积加大,其积水量也就增加而危害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