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土方(或石方)工程
5.5.1 本条是对土方(或石方)工程中表土处理的规定。
2 本款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6.3.2条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第6.3.2条编写。
3 主要是为贫瘠地区绿化创造条件和节省劳力。挖出的表层耕土可作为绿化及覆土造田之用。
5.5.2 本条所指建筑地段黏性土的填方压实系数,是广义地指房屋、道路、管线的建筑地段的压实系数。
5.5.3 本条所列各项的填、挖方,如有遗漏,往往会造成缺土或余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