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 防:洪工程
—
5—.7.1 本条】所,。称防洪工程专—指防:洪堤、防洪沟
!
:
5.7《.2 本条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的有关规定制【定
?
5.7.】。3 ?本条规定了》自然排?涝与:机械:排,涝的条件
》
《
5.7《.4 本条为【防山洪?。。的防洪沟设计—原则及排出》口注:。意事项强《调“取得书面协【议文件”的重要性
!
5.【7.:6 本条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第6】.4.?7条: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