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排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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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排水工程!设计:。应结合当地》规划综合设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宜采用合流—制雨水宜《单独排除对不可回收!的生产废水可—排入雨水或》。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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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生产排水量应根【据生:产,用,。水以:及循环?。水水质稳定的—。需要确定生活污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规定的排水定—额确定?也可:按生活用水量的【80%~9》0%计算确定
】。
12.【。3.3 》各种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之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物】排出的粪《便污水宜分》散或:集中设置《化粪:池并做处理;
】
》 2 汽车洗!车台的排水及—食堂含油污水应设置!沉淀和除油设施并】。做处理;
【
? , 3 化验】室、机电《修理工段和其他【车间排出的含酸【、碱污水应有中和】处,理设施?并,做处理;
》
《
: 4 锅炉房!排出温度大于—40℃的废水应有】降温设施《并做处理《;
?。
5! :。喷,雾干燥器、抛光【线和车间冲》洗地面等排出—的废:水,。。应设置沉淀设施【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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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程度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地区【。。环保主管部门的同意!
12.!。3.:5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排水系统【。。应与室外排水—系统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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