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60-2010 建标库

9.5  车间配电

9.5.1  车间用电设备的交流低压电源宜采用380V/220V的TN系统。

9.5.2  车间的单相负荷宜均匀地分布在三相线路中,中性线电流不应超过车间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5%;其最大一相的电流值不应超过车间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9.5.3  15kW以上的鼠笼式电机应设置减压启动、星三角启动或软启动。

9.5.4  所有回路均应装有过流保护和断路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和自动开关过电流脱扣的整定电流应接近且不小于被保护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

    2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电缆线路和穿管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

    3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4  带有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不应大于线路允许电流的1.1倍,其动作时间应躲过短时过负荷电流的持续时间。

    5  在被保护线路的末端发生短路时,短路电流值不应小于短延时脱扣器整定值的1.5倍或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4倍。

    6  熔断器和自动开关用作过负荷保护时,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体电流和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