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照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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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工!作区的照明可采【用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混合照明、局!部照:。明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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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光源应—首,选高效的节》能产:品
【9.6.3》。 需要连续照【明的工作场》所应装设照明—用装备;《危险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需【要疏散人员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9.!6.4 》生产车间的照明照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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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 照明《。光源应?满,足场所?对,光色、光《通量:、眩光指数的要【求高强气体放电【灯不宜安在》4m以下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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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警卫照明等应使用】即开即亮《无需启动时间—的灯种
】
,9.6.7 【灯具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实验GB !70:00:.1~9《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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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 照明供电宜使【用专线供电》其供电电压波动控】制在5%范围—内,每一分支回路的单】相线:路电:流不应超过30A】每分支回路均应【。有保护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