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 照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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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工作区的照明可采用!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混,合照:明、局部照明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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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光源—。应首选?高效的?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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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需—要连续照明》的工作场所应装设照!明用装备;》危险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需要疏散人】。员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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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生产车间的照明!照,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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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 :。 照明?光源应满足场所对光!色、光通量、眩光】指,数的要?求高强?气体放电《灯不宜安在4m以】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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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警!卫照明等应使—用即:开,即亮无?需启动时《间,的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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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 灯?具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实验GB】 70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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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 照明?供电宜使用》专线供?电其供电电压—波,动控制在《5%范围内》每一分支《回路的单相》线路电流《。不应超过3》0A每分支》。回路:均应有保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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