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总平面》布置
】
5.2.—1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协调—、外形规整单个【。小建筑物宜》合并或并入》大型厂房内部并不应!突破建筑红线公【用,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厂前区及生活设【施应严格限制—用地
》
:
5.2.2 】。大型建筑物或构筑物!、重型设备和生【产装备等《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能—力大:的地段对较大—。、较:深的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宜布置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填,方区
?
,
5.2.3!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形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段
【
5.2】.4 ? ,。需要大宗原》料、燃料的生产设】施宜与?其原料?、燃料的储存及【。。。加工辅?助,设施靠近布置并应位!于上述?。辅助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
5.》2.5? 动力《公用设?施的布置宜位于其】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
《
5?.2.6《 总降压变电【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总降压变!电所应靠近厂区边缘!地势较高《。地段:。
— 2 总】降压变电所》应便于高《压线的进线和—出线
》
:
《 3: 总降压变电【所应避免设在有强】烈振动的设施附近】
》
: 4 总降压!变电所应避免布置】在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和有《水雾的场所并—应位于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有—水雾:场所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
》5.2.7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压—缩空气?站应位于空气洁净的!地段: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及!粉尘等?的场所并应位于上】述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 2 压缩【空气站的朝》向应结合地形—、气象?条件使站内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
5.2.!8 ?煤气站、石油—液化气站、油—库和天然气配气【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煤》。气站、石油液化气】站、油库和天—然气配?气站应位于》主要用户《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2 煤气!站、石油液化气【站、油?库和天然气配气站】应位于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3《 煤气站、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应布置在—运输条件方》便的:地段;
《
,
》 4 》 储煤场和灰渣【场宜:布置在煤气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5 ?天然:气配气站宜布置在靠!近天然气总管进厂】方向和至各用户支管!较短的地点
!
5.2.9 !锅炉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锅炉房!应靠近热负荷中心】并应根据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宜设在厂【前区附?。近,或,主要用?热建筑与厂前—区之间地势较—低的地方
】
: 2 — 锅炉房应设在【厂前区?、生活区全年或【。冬,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
【 3 锅》炉,房附:近应有能存放5d】~10?d,用煤的?煤堆场和3d~5d!灰渣堆场堆场的位】置应方便运输、有利!防,。尘,、符合防火要求【当锅炉房采用—联合上煤、》联合除?渣时:还应有运煤》、除渣设施用地
!
《 4 锅炉!房与: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5—.2.10 污水!处理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或】。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2 ? 污水?处理站宜位》于厂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势较低的地!段;
—
》 3 污水处理站!与,水源地和居住区【之间应有卫生防护距!离;
! 4 —污水处理站应靠近工!厂污水排出口或城】镇,污水处理厂
—
《
5.2.》。11 机修仓库区!。宜布置在生产区【。与厂前区之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气,仪表修?理和机钳修理厂【房,宜布置在环境洁净朝!向、采光及通风【。条,件,较好:的地:段机钳修理厂—房室外应设堆—场
】 2 铆、】锻、焊厂房应布置在!距厂前区《较远地段并应有室外!操作场及堆场
!
,
3【 材?料库宜?靠近主要生产—区和机修区布置并】应有室外堆场—
:
》 4《。 , 备品?备件库宜靠近机【修区布置
—
5.2.1!2 汽《车衡:的布置应位于有【较多称量车辆—行驶:方向道路的右侧【。
《
:5.:2.1?3 : 仓:库与堆场应根据储】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对象、储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集中布置
!
,
?5.2?.14 《 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布置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布置】在便于生《产管理、环境—洁净、靠近主—要人:流出入口、与城【镇和居住《区联系方便的地【点
5.!2,.15? 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总面积严禁》超过厂?。区,。总用:地面积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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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 】 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厂区《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
5.2.17 】 围墙至建筑物、】道路和排水明沟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5!.2.17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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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17: 围墙至》建筑物、道路和【排水明沟的最小间】距表
【。
》。
》 注:1 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围墙自中心】。线算:起;建筑物》。自最外边轴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
】 2 《围墙至建筑物的间距!当,条件困?难时可适当减—少;当?设有消防《通道时其《间距不应《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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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传达室、警卫室【与,围墙的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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