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混匀
7.1 基本要求
7.1.1 新建的中型及以上原料场应设置烧结料混匀设施,改、扩建的中型及以上原料场宜设置相适应的烧结料混匀设施。
7.1.2 严寒地区宜采用室内混匀料场,台风频繁地区宜采用防风型混匀料场或室内混匀料场。
7.1.3 混匀料成品铁分波动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0.5%,二氧化硅波动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0.3%。
7 混匀
7.1 基本要求
7.1.1 新建的中型及以上原料场应设置烧结料混匀设施,改、扩建的中型及以上原料场宜设置相适应的烧结料混匀设施。
7.1.2 严寒地区宜采用室内混匀料场,台风频繁地区宜采用防风型混匀料场或室内混匀料场。
7.1.3 混匀料成品铁分波动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0.5%,二氧化硅波动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