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原料场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41-2009 建标库

6  整粒

6.0.1  进入料场的原料粒度组成不满足用户要求时,宜设置整粒设施。

6.0.2  需进行破碎的原料宜设置预先筛分或检查筛分。破碎筛分设备的计算生产能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校核。

6.0.3  破碎筛分设备进料端宜设置连续均匀给料设备。

6.0.4  振动筛的筛分效率可取85%~90%,固定筛的筛分效率可取50%~60%。

6.0.5  振动筛排料端的料层厚度,在筛矿石时不应大于筛孔直径的4倍;在筛煤时不应大于筛孔直径的3倍,且不宜超过0.15m。

6.0.6  原料流进入筛分设备的方向宜与原料在筛分设备系统上的运动方向一致,二者不宜垂直布置。

6.0.7  向破碎机给料的带式输送机线上应设除铁器。

6.0.8  向锤式或辊式破碎机给料的带式输送机应与破碎机转子中心线或辊子中心线垂直布置,带式输送机带宽应与辊子长度相匹配。

6.0.9  当设置多台破碎机而用一条带式输送机绐料时,破碎机前宜设分料装置;当设置分配料仓时,其贮存时间不宜小于1h,仓壁倾角不应小于60°,料仓宜设置防堵塞装置。

6.0.10  大型破碎机的基础宜与厂房分开,并宜直接布置在地面上。

6.0.11  破碎筛分应设除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