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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施工
第】十六: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相邻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要遵循“先深!后,浅”的施工顺序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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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深基坑工!程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当】按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确需修?改,时,应当重新组织论【证审查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浙建建[2!。。011]6号文件规!定实行现场》带班制度定》期对基坑《施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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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或《监测数据达到报【警限:值时应立即》停止基坑的继续施工!会同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监测单》位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既《定方案实施基坑施】工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控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周—密监测”的原—则不:得超工况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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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改进》落后及不易》掌控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施工工艺淘】汰后注浆的打入【式钢管土钉禁止预】。应力:管桩用?于深基坑施工的【塔吊基础《。
第二《。十二:条 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基坑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定—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进行实体检测!及验收?(检测要求》见附:表)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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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第二十四条 支撑!拆除前应在主—体结构与《支护结构之间设【置可靠的换撑—传,力构件或回填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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