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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设计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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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规范要求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文件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九》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报告、基》坑周:围环境、《。主体设计文》件要求等制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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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支护结构、施工!要求、计算书、地下!工程施工图》、,坑中坑、《。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环境保护、监!。测,、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第十—条 : 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设计方案和—论证纪要《报我市建筑》业管理?。局备案经论》证通过的设计方案】不得随意变动—确需修改《时应重新组织—论证
【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出具施工图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进行提《出避免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设】计降排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坑内外降排水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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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当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第—十三: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按基《坑安全等《级明确结构变形【、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的允许值!以及临?界状态报警值并对】施工:组织、开《挖程序、监测—内容、土钉的—养护龄期和抗拔力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在》开挖深度范围属【软,土(IL>0.7】5)场地时;或在】周围3?0,米内有建筑》物、1?0,。米内有主《要交通道《。路及管线的深基坑支!护工程禁《止采:用单一的放坡或土】钉墙支护形式—设计单位宜将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等《级提高一级
第】十五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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