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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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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极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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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水:工,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1.2 水工】结构设计应》。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规,。定明确的标志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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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1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2 》结,构构件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的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3《 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4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转变为机动体系
!
,
?
5— :土、石结构》或地:基、围岩产》生,渗透失?稳等
! 6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4.1.【4 结《构达到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限》值且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1》 影响《结构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2 对运行】人,员或设?备、仪表等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振动
】
】3 对结构外形、!耐久性?以及防渗结构抗渗】能力有影响的局部】损,坏
:
【 4 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4.1.5 【水工结构《的破坏可分为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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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类破坏为非【突发性的破坏—破坏前可见到明【显征兆破坏过程缓慢!
:
2! 第二类破坏为】突发性的破坏破【坏前无明显征—兆或结构《一,旦发生破坏难于【补,救或修复
!
4.1.》6,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