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
?
4.1 极限状!态
】。
4.1.1 】水工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4.1.2》 :水工结构设》计,应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规定明确的【。标志及?限值:
4.】1.:3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1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 2: 结构构件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的》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3 — 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4 《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转变为机动体系【
《
《 5 》土、石结构或地基、!围岩产生渗透失【稳等
《
:
? 6 》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4.《1.4 结构达到!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限:值且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1 影响结构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2 对》运行:人,员或设备、仪表等】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振动
【
?。 ? 3 ? 对结构《外形:、耐久性以及—防渗结构抗》渗能力有影》响的局部损坏
【
,
4! 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4.1!.5 水工结构】的破坏?可分为?以下两类
】
1 !。第一类破坏为非突发!性的破坏破》坏前可见到明显征兆!破坏过程缓慢
】
:
:。 2》 第?二类:破坏为突发性的破坏!破坏前无明显征【兆或结构一旦发生】破坏难于补》救,或修复
《
4.【1.6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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