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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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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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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在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单位资》格证:明;
!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六)房屋测》绘报告;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单位】在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规:划核实证明
【 , 对国有】土,地上新建的》商品房该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
】
, 第?。二十八条 在宅【基地:。或,者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单位资格证明;
!。。 》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五)—房屋测?绘,报告
?
? 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规划核实【证明
【 : 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的证明
!
《
第二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向!申请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对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只【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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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转!移登记
《
,
第三十!条 经登记》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一)买【卖、:。赠与、互换;—
(!二)继承、》接受遗赠《;
》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或者破产;
【
《 (四)划【拨;:
】(五)房《屋分割、合并;【
,
》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 ? (七)》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和】单位资格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外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材料:
【 (》一)买卖的提交【相关的书面》合同:和完税凭证;买卖】的,房屋为住宅楼、商住!楼的按?国家规定须缴纳公】用部位维修基金的还!应当:提交公?用部位维修基金凭证!
,
《 (二)赠【与、:互换的,提交—相关的书面合—同和完税凭证—
《 (》三,)继承、接》受遗赠?的提交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接受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完【税凭证
《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破产的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破产的法—律文件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完—税,凭证
《 ? : (五)划》拨的提交批准—划拨的文《件
!(六:。)房屋分割或—。者合并的提交房屋】分割或者《合并:的协:议
? ,。。 (七)以!房屋出资入股的提】交出资入《。股的有关法律文【件和完税凭证
】 (八】)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和完税!凭证
【 ?申请人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提交:除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就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登记
! 第三十二—条 对经登》记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单位】资格证明;
】 》(,三)房屋所有权证】;
:
?。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五)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 ? ?。按照国家规定须【纳税:。的还应当提交完【税凭证
】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转移【的证明?
: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
【
第《三十:三条 申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该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 :。第三十四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注》销原房屋所有权【证并向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第三十五条》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房屋《权利人应当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
第三节 变】更登记
《
第】三十六条 经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 (?一)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者名称改变的】;,
《 (二—)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 (三)房屋翻!建,。、改建、扩》建或:者房:屋部分?拆除、焚《。毁、倒塌致使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
? (四—)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改变【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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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除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和—单位资格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外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材料?:
】 (一?)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自然人?。。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房屋的提交】房屋:测绘报告
— ? ?(,三)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的提交房屋!测绘报告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规,划核实证明》
【 (四)房屋—部分拆除、》焚毁、?。倒塌的?提交房屋测》。绘报告
— 》(五)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因公安《。机关无?档,案记载无法出—具证明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记录】应当作为变更登记】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向权利?人换发?房屋所有权证
! ,
第》三十九条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后房屋【权利人?应当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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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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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经登记的房屋发】生,灭失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第四十一条— 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和单》位资格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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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因房屋拆迁【申请:注销登记的拆迁【人应当?自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出具的代《为,申请房屋注销登【。记的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
】第四十三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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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致使?房屋所有权灭失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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