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房屋登》记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址、!可以独立使用且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   成套住宅【。以,套为基本《单元登记;》。。非成套住宅》和非住宅以幢、层】、套:、间等具有固定界】址的部分为基—本单元登记》 第七条 房!屋,登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应,当使用中文》姓名或者名称— 《第八条 房屋权利】涉及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应当由!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房屋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提出申?请:  》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的;】    》 (二)因继承【、接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的;  】  (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的; 《  :  (四)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 !    (五)房!屋灭失注销》房,屋所有权的; 】   (六)【放弃:房屋权?利的; 《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 — 第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监护人—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监护关系—证明以及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申请处分被监—护人的房屋监护人为!两名以上的应当共同!提出:申请 》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房屋登记》     自然人!委托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与委托人在】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人?依法登?记的名称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境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公证、认—证 《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材【料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三条! 房屋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查验申【请材料?并就:。下列事项进》行询问     !。(一)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二)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  【   (《三):。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 【     (四)须!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    ! 询问笔录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当场【说明:理由: : 第十四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受理的申《请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地》查看:    》 (一)所有权【初始登记;  】。  : (二)在》建,。。房屋抵押权登记; ! ,   《(,三,。)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所有权【注,销登记;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登记时—遇有因历史原因【可能产生《权属争议《或者:原始档案材料缺失等!情况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登记申请!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在房?。屋坐落位置张贴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   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告?后,。六十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和有关证据【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异》议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无证据证》明异议?。不成立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房屋》。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  (一)违法建!。设的:房屋;   【 , (二)临时建筑】;    (】三,)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   (》四)申请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的;【。    》 (五?),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六!)因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被限制《房屋权利《的;  》  (七》)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依照本!条例:规定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 ,  登记的房屋为!共有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共有:人 :    登—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集体土地性质! , 第十》八条 ?权利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件到房屋登记!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确因身体—残障或者年老—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房屋登?记机构领取》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直:接送达;权》利人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和权利人死亡证明】。领取 第【十九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登记【证明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屋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者灭失的权》。利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在补发的》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 第二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时应当查》验并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材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十三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房屋登?记费 ?。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撤销房屋登记并】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    (一)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获取房屋—登记的; 》。    (二)取!得房屋权利的—来源依据《。被依法?撤销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撤销房屋登—记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原权》利,人,原权利人收到—。决定后应当交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 :    因原【权利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接受书面—决定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    】撤销房屋登记的书】面决定和公》告应当明确》交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的期限【逾,期不交回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公告作废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由房屋?登记:机构:。直接登记: 【 ,  (一)—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  【  (二》)依法没收归—。国家所有的;—    (三】)人民法院》裁判:归国家?所有的?; ?。   《(四)房屋权利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的《;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情形!的依法作出》没收决定《或者裁判的机—关应:当,。通,知房屋登记》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