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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屋交易安全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房屋所有权、【房屋他项权等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登记的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行为:。。房屋登记《包括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第三】条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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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的】房屋登记工》作,并指导?县,(市)的房屋登记】。工作
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房:屋,登记: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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