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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拆迁裁决!
第》五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在搬迁?期,限内对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房屋补偿、安】置,地点:、面积?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的》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进行裁《决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是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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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申请裁决应当在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
第】五十七条《 申请裁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有!具,体,申,请裁决?的事由及其根据;】
—
: 》(,二)符合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受:理,范围
—
— 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被拆《迁人拆迁情况—调查表被拆除—房屋的平面位置【。图和:补,偿、安置方案
!
?
【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件、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 第五十八条— ,裁决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
— , : (一》)申:请人的名称、工【作单位、住址;
!。
《
: 《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工作单位、【住址;
!
(】三)申?请裁决的事由及【其根据; 》
,
】 (四)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
第五》十九条 裁决机【关接到裁决》申请书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自【接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 (二)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对决定不!予受:理的退回申请书【并书:面告知理《由
】 (三】)处理拆《迁纠:纷案件可《以在裁决前进行【。调解裁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或者提!供过渡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但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
第六十条】 ,在,搬迁:。期限内?或者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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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拆迁人拒】。绝拆迁人员进户摸底!调查的?。; :
— (【二):被拆迁人拒绝商【谈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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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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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
《
】 逾责令期限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作?出裁决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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