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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 【 :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安置 】 , :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 :。 第二十九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   !  未?注明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二年 ! 》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装饰》部分按照装饰工【。程定额折《。旧作价?补偿;装《饰工程定额未包括】的项目按照该项目】基本材料市场价格】的百分之八十作【价补偿 — 《 第?三十条 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的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 第三?十一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制定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第三十二》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补偿《价款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实行房屋》补偿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确定—被拆除?房屋的补偿价—款结合所补偿房屋】的价值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结清差】价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十四条 被拆除【房屋需要《。评,。估的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办理评估机】构对拆?除房屋的评》估,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 ? ?。  》 , , 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的【确定由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在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接到】搬迁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协商选定;双【方,达不成一致的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但新建工程—属国家投资》建,设的:市政建设工》。程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指定 !。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第三—十五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第《三十六条 拆—除房屋的按照—原建筑?面,积补偿、《安,置, 《 》   ? ,拆除住宅房屋—易地补偿、安置【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增加补偿、安置!面,积 : 《   —。。  拆除非标—准住宅房屋补偿、安!置,的建筑面积按本条例!附件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非标【准住宅?房屋面积计算标【准计算确定 ! , : :第三十七条 因【拆除出租的私有住宅!房屋属落实》私,房政策返还其所【有权的房屋承租人】无法:自行安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市住房!解困政策的规定【安置承租人 】 第【三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新建工】程属市政建》设工程、非住宅建】设工程的给予—易地补?偿房屋?;新建工程》属住宅工程、住宅和!非住宅混《。合单体建筑》工程、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工程的给予!就地补偿房屋—被,拆迁人要求》易地:补偿房屋《的可以易《地补偿 《 】。    就地—。补偿房屋是指在【以被拆除房屋为中】心半径一点五公【里相同土《地级别的区域—内,补偿:房,屋;在上《述区域以外补偿【的均为易地补偿房】屋 】     给予就!地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易【地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属平房、筒子—楼房的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二点二倍;属—其他楼房《的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一点六倍》 —     【给予补偿的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级别【低于被拆除房屋所】在区域土《地级别的每》降,低一级?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十:的建筑面积;相【同土地?级别的不再增—加 】 第三十九—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对被》拆,除房屋就《地补偿的房屋面【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设计面积标准!房屋:所有人又无法—与拆迁人结算的实】行易地补偿房屋 】 第!。四,十条 拆迁人提供补!偿,、安置的《住宅房?屋是楼?房的应当以》建筑单元《为单:位提供供被拆—迁人:选择 —  —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选择应当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以公开抽签方式【取得选择补偿房【屋、安置房》屋,的顺序 【 : ,   《  抽签《选,。择房屋的时》间由拆迁人确定拆迁!人应当在《抽签选择《补,偿、安置房屋—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按照:不同:房型分别组织—实施对?烈属、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和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楼,层,照顾 》    ! ,未按通知时间参加抽!签的:、或者抽签后拒绝】选择房屋的由拆迁人!在已被选《择剩余?的房源中给予补【偿、安置 — 【第,四十一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属就地《补偿房屋《的补偿房屋》的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结算超过《的部分按同一地域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价—格的优惠价结算【;属:易地补偿房》屋,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优!惠价结算超过的【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结》算 【    — 在结算时应—。当按照房屋的楼层】系数调整计算价款】一、:四层为百分之一【百;二、三层增加】。百分之五;五层及】其以:上每增加一层递【减百分之五》;顶层再减百分之五!设有电梯的楼房不实!行楼层差《价调整 《 】第四十二条 拆除的!房,屋,存在产权、债务【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搬迁期限内未—得,到解决?拆迁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属房屋》产权纠?纷的提出房》屋补偿方案;—属债务纠纷的提出房!屋补偿方案或—者货币补《偿方案提出的—方案报经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将补偿》的房屋或者补偿【的金额交《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暂时】代管并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方可拆除待】纠纷解决后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将代管的房屋、金!额交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债权人】。 【  ? ,。  补?偿金额的孳息归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所有 《 — 第四?十三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向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方》可,给予补偿 — , —    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 第四十四条! 被拆除的私有房屋!确认为非住》宅,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营业】、生产、《办公等不属住宅用途!的内容; 】   【。  (?。二)拆迁《。冻结时按非》住宅用途使用 !   】。  被拆除的—公,有,。。。房屋:确认为非住宅用房】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按》非,住,。宅用途承租并按【非住宅用途交纳租】金 !     被拆除】。。的,非,住宅房屋确认为营业!用房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记,录; ! ,    《 (二)《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时间相一致【 】 第四十五》。条 拆除私》有非住宅《房屋: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要求以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经拆迁—。人同意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四十:六条 被拆》除,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结清补偿房屋—。的价款后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所,有人出具产》权调换证《明房屋?所有:人凭产权调换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到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只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用超出的部》分按国家、省有关房!产交易?的规定交纳》税,、费 》 》 ,第四十七条 —拆,除出租的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原租赁关系可—以继续保持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应当对原【租赁合同条款作相应!修改 】 :     拆除出】租公:有住宅房屋的原房】屋使:用,人提:出继续保持房屋租】赁关系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将拆【迁,人补偿的房屋—安置原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承租—并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被拆—除公有住《宅房屋的所有人对】。拆迁:人补偿的房屋无【力结清价款的可【由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使用人【垫付:使用人垫付的金额可!以抵顶房屋租金并】可以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参!加房改 】 第四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    】 拆除出租的公【。用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本条例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房】屋补偿的有关规定对!原房屋使用人给予房!屋安置 — 》 ,第四十九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付【给职:工生活补助费— 《 : 第五十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拆迁人应当发给搬】迁补助费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完毕的【不予发给搬迁补【助费 】。 ,     提【前搬迁完毕的由拆】。迁人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搬迁补助费】的同等金《额再计发搬迁奖【励费 【 第》五十一条 拆除【出租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自!行安置 【 : , :  :  对按照前款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者【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并,实行:货币:补偿、?自行寻找安置—用房的所有人拆迁】人应当?付给承租人或者【所有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 ?。 第五十二条 】拆迁人对房屋补偿】不能一次解决—的属住宅《。房屋补偿的其过渡期!限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属非住宅】房屋补偿的其过渡】期限根据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确!定 —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过渡安置!用房:的每月由拆》迁人按照搬》迁补助费的标准【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过渡安?置用房的《不付给过渡安置补】。助费过渡安》置用房?的水、电费由使用人!承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完?成到位?搬,迁的:同,时应当将过渡安【置用房交还拆迁【人 》 《   ?  非因《被,拆迁人的责任造成】被拆迁人不能在【拆迁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迁入补《偿,、安置房屋》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六个月以—内增加一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部分】增加一点五倍—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 【 : 逾期未向》被拆迁人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按日支付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 , 《第五十三条 拆除被!拆,迁人自?费安装的《电表、管道》燃气:和有线电视、—电话、暖《气等设施新》安置房不具》备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时的安】装费用或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 : 《 第五?十四:条, 拆除已购公—有住宅房屋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按私房对待;以房!改标准价《购买的被拆迁人按】房改政策《规定过渡《为成:本价后按私房对待未!过渡为成本价—的按共?有房屋对待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