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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补偿—与安置 》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 《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安置】 ? 》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 ? 第二十九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   》。  未注明》。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二?年 【 :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装饰部分按照装!饰工:。程定额?折,旧作价补偿;装【饰工程定额未—包,括的项目按照该项目!基本材料《市,场价:格的百分之八—十作价补偿》 ? 第三】十,条 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的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 ? ? 第三十一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   【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制定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二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补?偿价款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实行房屋补偿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确定—被拆除房屋的补【偿价款结合所补偿房!屋的价值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结清差价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四条 】被拆除房屋需要评】估的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办理评】。估机构对拆除—房屋的评估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 ? 《。。 《    《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的,确,定由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在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接到搬迁—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协,。商,选,定;:双方达不《成一致的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但新?建工程属《国家投资建》设的市政建》设工程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指定 】 ?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第三》十五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第!三,十六条 拆除房屋】的按照原建筑—面积补偿、安置【 》 ?     拆除【住宅房?屋易地补偿、安【置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增加补偿!、安置面《积 》 《     》拆除非?标准:。住宅房屋补偿、安置!的建筑面积按—本条例附《件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非标准住【。宅房:屋面积计算标准【计算确定 】 》第,三十七条《 因拆除《。出租的私有》住宅房屋属落—实私房政策返还其所!有权的房屋承租人】无法自?行安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市住房解困】。政策的规定安—置承租?人 《 《 第三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新建工程属市政【建设工程、非住宅】建设工程的》给予易地补偿房屋;!新建工程属住宅工程!、住宅和《非住宅混《合单体建筑工程、】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工!程的给予《。就地补偿房屋被拆迁!人要求易地》补,偿房屋的可以—易地补偿 — 【    就地补偿】房屋是指在以被拆除!房屋为中心半径一】点五公里相》同土地级别的区【。域内补?偿房:屋;在上述区域以】。。外补偿?的均:为易地补偿》房屋 》 : ?     给予就】地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易!地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属】平房、筒子楼房的】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二点【二倍;属其他楼房】的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一点六倍 【 —     给予补!。偿的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级别低于—。被拆除房《屋所在?区域土地级》别的每降低一—级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十的建【筑,面积:;相同?土地级别的不—再增:加 】 第三十九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对被拆除房【屋,就地补偿《的房屋?面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设计》面积标准房》屋所有人又无法与】拆迁人结算的实【行易地补偿房—屋 《 第四】十条 拆迁》人提供补偿、—安置的住宅房屋是】楼房的应当以建筑单!元为单位提供—供被拆迁人选择 】 》 :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选择应?当,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以公开】抽签方式取得选择补!偿房屋、安置房屋】的顺序 《 : —    抽签选【择房:屋的时间由拆迁【人确定拆迁人应当】在抽签选择补偿、安!。。置,房屋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按《照不同房型分别【组织实施对烈属、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和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楼!层照顾 】 《  : , ,未按通知时间参加抽!签的、?。或者抽?签,。后拒绝选择房屋的】由拆迁人在已被【选择剩余的房源中给!予补偿、安置— 】 第四十一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属就地】补偿房屋的补偿房】屋的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结算超过的部【分按同一地》域,。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价格的优—惠价结算;属易地补!偿房屋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优惠!价结算超过的—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结算 ! :  —   在结算时【应当按照房屋的楼】。层系数调整计算价】款一、四层为百【分之一百《;,二、三?层增:加百分之五》;五层及其以—。上,每增加一层》递减百分《之五:。;,顶,层再减百分之五设】有电梯?的楼房不实行楼层差!价调整 《 ? 《 第四?十二条? 拆除的房屋存在】产权、债务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搬迁期限内》未得到解决拆迁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属房【屋,产权:纠,纷的:提出房屋补偿方案】;属债?务纠纷的《提出房屋补偿方案】。。或者货币补偿—方案提出的方案报经!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将补偿的房!屋或者补偿的金额交!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暂时代《管并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方可拆?除待纠纷解决后【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将代管的《。房屋、金额交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债权人 【 , 【。    补偿金额的!孳息归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所《有 》 ? 第四《十三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向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方可给予》补偿 !  ?。   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 第四十四条! 被拆除的私有【房屋:确认:为非住宅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营业》、生产?、办公等不属—住宅:。用途的?内,容,; 【     (二!)拆迁冻结时按非】住宅用途《使用 — 》    被拆除的】公有房屋确认为非】住,宅用房?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按非住—宅用途承租并按【非住宅用途交—纳租金 ! ,     被拆】除的非住《宅房屋确认》为,营业用房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  ?   (《一)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记录; 【 》   》  (?。二)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时间相一致 】。 , 》。 ,第四十五《条 拆除私有非住】宅房屋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要求以【。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经】拆迁人同意》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的有!关规定办理 】 : ? 第:四十六条 被拆除】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结清—补偿:。房,屋的:价款后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所有人出具【。产权调换《证明房屋《所有人凭产权调换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到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只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用超出的—。部分按国家》、省有关《房产交易的规定交】纳税、?费 】 第?四十七条 拆—除出租的《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原租赁关【系可:以继:续保持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应当对原】租赁合同条》款作相应修》改 】 ,   ?  拆除出租公有住!宅房屋的《原房屋使用人提出】继续保?持房:屋租赁关系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将拆迁!人补偿的《房屋安置原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承】租并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被拆除公》有住宅房屋的所有人!对拆迁人补偿—的房屋无力》。结清价款的》可由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使用人垫付使用【人垫付的金额可以抵!顶房屋租金并可以】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参?加房改 【 第四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  拆除出租—的公用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本!条例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房屋【补偿的?有关:规定对?原房屋使用》。人给:予房屋安置 】 第【四十:九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付给职【工生活补助费 ! : 第五十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拆迁人应当发给搬!迁补助费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完毕的不予—发给搬迁补助费【 ? —    《提前搬迁《完毕:的,由拆迁人《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搬】迁,补助费的同等金【额再计?发搬迁奖《励,费 【 ?第五十一条》 拆除出《租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自行—安置 》。 :  》 ,  对按《照,前款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者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并实行货币补】偿、自行寻找安置】用房的所有人拆迁人!应当付给承租—人或者?所有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 【 第五十二条 【拆,迁,人对:房屋补偿不能一次解!决的属住宅房屋【补偿的其过渡期限】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属非住宅房屋!。补偿的其《。。过渡期限根据—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确定 !    【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过渡安置用—房的每月由拆迁人按!照搬迁补助费的【标准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过—渡安置用房的不付给!过渡安?置补助费过》渡,安置用房《的水、电费由—使用人承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完成到?位搬迁?。的同时应当将过渡】安置用房交还拆迁】人 【   》  非因被》拆迁人?的责任造成被拆迁】人不:能在拆迁《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迁,入补偿、安置房屋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六个月以》内,增加一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部分增加!。一点五倍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 【 逾期未向】被拆迁人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按:日支付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三条 拆《除被拆迁人自—。费安装?的电表、《管道燃气和有线电视!、电:话、:暖,气等设施新安置房不!具备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时的安!装费用或《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 ? 第【五十四?条 :拆除已购《公有住?宅房屋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按私房对待!;以房改标准—价购买的被拆—迁人按房改政策【规定过渡为成本价后!。按私房对待未过渡】为成本价的》按共:有房屋对待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