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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补偿与?安置
》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
】
—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安置
《
—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
—第二:十九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
,
?
: 未【注,明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二年: ,
《
【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装饰部分按》照装饰工程》。定额折旧作》价补偿;装饰工【程定额?未包括的《。项目:按照该项目基—本,材料市场价格的【百分:之八十作价》补偿:。
》
第三—十条 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的?。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 :。第三十一《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
《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制定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十二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补偿—。价款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实行房屋补偿—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确定被拆除房!屋的补偿价款结【合所补偿房》屋的价值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结清差】价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四条 ?被,拆除房屋需》要,评估的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办理评估机构对拆除!房屋的评估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
—
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的确》定由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在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接到《搬迁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协商选【定;双方达不成一致!的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但新建工!。程,属国家投资建—设的市政建设工程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指定
—
:
: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 第三十五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第!三十六条 拆除【房屋的按照原—建筑面积补》偿、:安置 ?
,
!。。 拆除住宅—。房屋易地补》偿、:安置:。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增—加补偿、安置面积】
?
】 :拆除非标准住—宅房屋补偿、安置】的建筑面《积按:本条例附件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非【标准:住宅房屋面积计【算标准计算确定 】
】第三十七条 因拆】除出:租的私有《住宅房?。屋属落?实,私房政策返还其所有!。权的房屋承租人【无法自行《安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市住房解困!政策的规定安置承】租人
》。
第三】。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新建工《程,属市政建设》工程、非住宅建设工!程的给予易地—补偿房屋;新建【。工程属?住宅:工程、住宅和非【住宅混?合单体建筑工程、】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工程的给予就地补偿!房屋被拆迁人要【求易地补偿房—屋的可以易》。地补偿 《
! : ,就地补偿房屋是【。指在以被拆除房屋】为中心半径一—点五公里相同土【地级别的区域内【补偿房屋;在上述】区域:以外补?偿的均为易地补偿房!屋
《
?
, 给予】就地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易地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属平房、筒子楼房】的,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二:点二倍;《属其他楼《房,的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一点】六倍
】
给】予,补偿:的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级别低于》被拆除房屋所在区域!土地级别的每降低一!级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十的建筑面积;相!同土:地级:别的不再《增加 ?
《
《第三:十九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对被《拆除房屋就地—补偿的房屋面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设计!面积:标准:。房屋所有人又—无法与拆迁》人结算的《实行易地补偿房屋】
!第四十条《 拆迁?人,提供补偿、安置的】住,宅房屋是楼房的【应当以建筑单元【为单位?。提供:供被拆迁人选择【。。
—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选择应当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以【公开抽签方式取得】选择补偿房屋、安】置房屋的《顺序
【。
》 抽签选择房】屋的时间由》拆迁人确定拆迁【。人应当在抽》签选择补《偿、安置房屋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按照》不同房?型分别组织实施对】烈属、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和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楼?层照顾
!
》 未按通》知时间参加抽签的、!。或者抽签后拒绝【选择房屋的由拆迁】人在已被选择剩余】的房源中给予补【偿、安置
【
》 第四?十一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属就地》补偿房屋《的补偿房屋》的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结算超过】的部分按同一—地,域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价格的优惠价】结算;属易》。。地补偿?房屋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补偿房屋的建】筑面积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优惠价结【算超过的部分—按住:宅房:屋,上一年的建筑造价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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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结算时应当按照房!屋的楼层系数—调整计算价款一、】四层为?百分之一百;二、】三层增加百分—之五;?五层及其以上每增】加一层递减百分之】。五;:顶层再减百分—之五设有电梯的【楼房:不实行楼层差价调】整
《
—第,。四十二条 拆除【的房屋存在产权、】债务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搬迁期限】内未得到解决拆迁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属房:屋产权纠《纷的提出房屋补【偿方:案;属债务》纠纷的提出房屋【补偿方案《或者货币补偿方【案提:出的方案《报经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将补偿的房屋—或,者,补偿的金《额交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暂时代》。管并: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方可拆】除待纠纷解决后由】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将代管?的房屋?、,金额交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债权《。人
】 —补偿金?额的:孳息归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所有
!
第四十【三,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向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方》可给予补偿
】。
【 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
,
第四!十四条 被拆除【的私有房屋确—认为非住宅》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营业《、生产、办公—等不属住《。宅,用途:的内:容;
《
,
— 《(二)拆迁冻结时】。按非:住宅用?。途使用
》
! 被拆除》的公有房《屋,确认:为,非住宅用房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按非住宅【用途承租并按非住宅!。用途:交纳租金
!
》 被拆》除的非住宅》房,屋确认为营》业用房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
: (【一)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记录;
】
】(二)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时间相一致》
:
?
第四十五条! 拆除私有非—住宅房屋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要求以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经【拆迁:人同:意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四十六条 被【。拆除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结清!。补偿房屋的价款【。后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所有人出具产【权调换证明房屋【所有人凭产》权,调换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到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只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用超—。出的部分《按国家、省有关房产!。交易的规定交—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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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拆除出租的!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原租赁关系可以继续!保持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应:当对原租赁》合同条?款,作相应修《改
《 ,
】 拆除出租公—有住宅?房屋的原房》屋使:用人提出继续保【持房屋?租赁关系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将拆迁人补偿【的房屋安置原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承租并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被拆除公有—住宅房?屋的所有人》对拆迁人补偿的【房屋无力《结清价款的》可由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使《用,人垫付?使用人垫付》的金额可以抵—顶房屋租金并可以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参加房!改
! 第四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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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出租:的公用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本条【例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房屋补偿的有关】规定对原房屋使用人!给予:房屋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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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付【给,职工生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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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拆迁人【应,当,发给搬迁补助费【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完毕的不!予发给搬迁补助【。。费
】 —提前搬迁完毕的由拆!迁人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搬迁补助费的—。同等金额再计发【搬迁奖励《费,
!第,五十一?条 拆除出租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自行【安置
】
》 对按照》前款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者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并实行货币—补,偿,、自行寻找安置用房!。的所有人《拆迁人?应当付?给承租人或者所有】。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
第五》十,。二条 ?拆迁:人对房屋补偿不能一!次解决的属住宅【房屋补偿的》其,过渡期限《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属非住宅【。房屋补偿的其过【渡期限根据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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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过渡—安置用房的每月【由拆迁人按照搬迁】补助费的标》准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过渡安!置用房?的不付给过渡安【置补助费《过渡安置《用房:的水、电费由使用人!承,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完成到位搬迁【的同时应当将—过渡安置用房交还】拆,迁人 ?
! : 非因被拆迁人的】责任造?成被拆?迁人:不能:在拆迁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迁入补偿】。、安置房屋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六个月以内增】加一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部分增【加一点五倍》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
】
逾期未向【被拆迁人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按!日,支付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
—。 第五《十三条 拆除被拆迁!人自费安装》的,电表、管《道燃气?和有线?。电视、电话、暖气】等设施?新安置房不具—备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时的—安,装费用或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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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拆除已?。购公有住宅房屋【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按私房对待;—以房改标准价—购买:的被拆?迁人按房改》政策规定过》渡为成本《价后按私房对待【未过渡为《成本价的《。按共有房屋对—待,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