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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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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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核准!的决定;不予—批,准或者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发?现已:。经取得批《准,或者核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当依法撤—销原批准或者核准】
》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程?序必须?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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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收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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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四十二条 — 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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