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未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道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     (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 :。  ?  : (三)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     (四【)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核准》或者发现燃气—。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