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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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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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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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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未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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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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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道》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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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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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
【(,三):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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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核准或《者,发现燃气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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