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设施与器具管理【 :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   ?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 ,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 ,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    — (四)未经批【准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  《   (五)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第三十三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 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五:条 : 燃气器具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   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 第三十六条 】 ,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   报废的燃【气钢瓶应当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三十七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