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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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防 【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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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本条规《定的各电气设备【室的耐火等》级要求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第3.3《.13条的有关【规,定和多年来》10kV及以下【变电:所的设计经验修订的!本条:涉及防火《安全:要求故为强制性条】文
6.!1.2 《 ,本条规定了油浸变压!器室:采,用甲级防火》。门的场所是为了【防止当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使变】压器门因辐射热和】火焰而烧毁防—止火灾事故的—蔓,延
【。 ? 第1款中因普通车!间的火灾危险—。性,不,大因此修订时改为“!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内”的】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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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款修《改为“民用建—筑物内门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是区:别于“位于民用建】。筑物内的附设变电所!”的:。后者不要求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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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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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保证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对民!用建筑内变电所【需要设置的防—火门作出具体规定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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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中—的“相邻《房,间或:。过道”?。是指变电《。。。所区:域外部的房间或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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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使:通风窗起火而烧毁致!。使火:灾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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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露天或半露天】。安装的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危】及附近的建筑物【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 20kV及以】下的油浸变压器【的单台油量各厂产品!略有:差别有?资料表明变压器容量!为1250kVA】及以:下时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下变压器容量为【1,6,00:kV:A~6300kV】A时的油量在1【000kg~250!0kg范围内具体执!行本条时需》要核查变压器—。的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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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设储油池是【为了:当建筑物内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减少火灾危害和使!燃烧的油在储—油池内?。熄灭不?致使火?灾事故?蔓延到建筑物和【车间故应设》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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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油池《的,通常做法是在变压】器油坑内填放厚度】大于25《0m:m的卵石层在卵石】层底下设《置储油池或》者利:用变压器油坑—内卵石之间的—缝隙
6!.1:。.7 本条—规定位于危险场【所的油浸变》压器室设置储油【池或:挡油池是为了防止】当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使油流窜到【室外引?燃周围物品以—。防事故扩大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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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压,器油:。为,有污染物质因此挡】油池的油应排入【。。不致引起污染危害】的安全场所的设【施内一般为事故油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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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危及附近【的建筑物以变压器油!量为1000k【g来划分是》原规范?编制组在部审—会议期间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等有关单位】共同确定的》经调研未《提出:修改意见故仍—保留原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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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充油的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火焰—从外墙?开,口部位延伸》。到上层?建筑物?引燃物品引》起事故扩大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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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一台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时火焰》超过防火墙引燃相邻!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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