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 【 6.?1, , 防    —火 : 【。6.1.1 — 本条规定的各【电气设备室的耐【。火等级要求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第3.3—.13条的有关【规定和多年来—10kV及》。以下变电所》的设计?经验修订的本条涉】及防火安《全,要求故为强制性条文! ?。 ?6.1.2 — 本条规定了—油,浸变压器室》采用甲?级防:火门的场所是—为了防止当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使—变压器门因辐射热】和,火焰而烧《毁防:止火灾事故》的,蔓延: : :     —。第1款中因普通【车,间的火灾危险性【不,大因此修订》时改为?“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内”的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     第—。4款:。修改为“民用—建筑物内门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是区别!。于“位于民用—建筑物内《。的附设变电所”【的后者不要求甲级】防,。火门 ? :     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6.!1.3  》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保证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对民用》建筑内变《电所需要设置的防火!门作出具《体规定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 :    本条—中的“?相邻:。房间或过道”是指变!电所:区域外部《的房:。。间或过道 ! 6.1.4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使通风窗起火【。而烧毁致使火灾事故!扩,大 ? ? 6.?1.5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露天或半露天安装!的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危及!附近的建筑物—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  》   20》kV及以下的油浸变!压器:的,单台油量《各,厂产品略《有差别有资》料表明变《压器容?量,为1250kVA】及以下?时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下变压器容—量为1600kVA!。~630《0kVA时的油量在!1000kg~2】500kg范围【内具体执行本条【时需要?核查变压《器的油?量 ? :。。 6.1.6【  设储《油池是为《了当建筑物》内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减【少火灾危害》和使燃烧的油—在储油池内熄灭【不致使火灾事故蔓】延到建筑物和车【间故应设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 , :     —储油池的通常做【法,是在变压器油坑内】填放厚度大于2【。50mm的卵石【层在:卵石层底《下设置储《油池或者利》用变压器油坑—内卵石?之间的缝隙 【 6.1.】7  本条规定【位于危险场》所的油浸变压器【室,设置储油池或—挡油池是《为,了防止当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使油流窜到》室外引燃周》围物品以防事故【。扩大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 ? ,   变压器油为有!污染物质因此—。挡油:池的油应《排入不致引起污染】危害的安全场所的设!施内一?般为:事故油?池 :。 》6.1.8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致》危及附近的建筑物】以变压器《油量为1000k】g来:划分是?原规:范编:制组在部审会议【期间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等有关单位共!同确定?的经:调研未提出修改意】见故:仍保留原条文的【规定 ? ? :6.1.9 —。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充油的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火焰《从外墙开口部位延伸!到上层建筑物引燃物!品引起事故》扩大本条涉及防火】。安全措?施故为强制》性条文 【 :6.1.《10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一【台油浸变压器发生】火,灾时火焰超过—防火:墙引燃相邻变压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