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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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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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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以及过《。电流和过电压等【故障情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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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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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的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的技术要—求GB/T》 20635—的有关规定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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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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