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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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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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以及过电流—和过:电压等故障情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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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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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的—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的技术要》求G:B/T 2》。0635的有—关规定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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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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