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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气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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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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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以及过电流!和过电压《。等故障情《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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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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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的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的技《术要求GB/T【 20635的有关!规定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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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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