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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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
?3,.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以及过电流和!过电压等《。故障情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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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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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的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的技术【要求GB/》T, 20635的有】关规定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的影!响
3】.1.4 》。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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