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3-2013 建标库

3.2      线

3.2.1  配电所、变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当对供电连续性要求很高时,高压母线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3.2.2  配电所专用电源线的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当进线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且无须带负荷操作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3  配电所的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3.2.4  从同一用电单位的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分配电所的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分配电所的进线需要带负荷操作、有继电保护、有自动装置要求时,分配电所的进线开关应采用断路器。

3.2.5  配电所母线的分段开关宜采用断路器;当不需要带负荷操作、无继电保护、无自动装置要求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6  两个配电所之间的联络线,应在供电侧装设断路器,另一侧宜装设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两侧都有可能向另一侧供电时,应在两侧装设断路器。当两个配电所之间的联络线采用断路器作为保护电器时,断路器的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

3.2.7  配电所的引出线宜装设断路器。当满足继电保护和操作要求时,也可装设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3.2.8  向频繁操作的高压用电设备供电时,如果采用断路器兼做操作和保护电器,断路器应具有频繁操作性能,也宜采用高压限流熔断器和真空接触器的组合方式。

3.2.9  在架空出线或有电源反馈可能的电缆出线的高压固定式配电装置的馈线回路中,应在线路侧装设隔离开关。

3.2.10  在高压固定式配电装置中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时,应在电源侧装设隔离开关。

3.2.11  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接在配电所、变电所的架空进、出线上的避雷器,可不装设隔离开关。

3.2.12  由地区电网供电的配电所或变电所的电源进线处,应设置专用计量柜,装设供计费用的专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3.2.13  变压器一次侧高压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断路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或跌落式熔断器;

    2  电源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变压器安装在本配电所内时,可不装设高压开关。

3.2.14  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3kV~10kV的总开关可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但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断路器:

    1  配电出线回路较多;

    2  变压器有并列运行要求或需要转换操作;

    3  二次侧总开关有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要求。

3.2.15  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1000V及以下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3.2.16  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宜装设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17  有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要求时,来自不同电源的进线低压断路器与母线分段的低压断路器之间应设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的电气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