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
第一百】。零九条 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应按照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原则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若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建设:内容:部分已竣《工在建部《分与已竣工部分有明!确区域划分且不【影响已竣《工部分交付使用的】可分期进行规—划核实分期》不超过两期
【第一百一十条 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一)1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平方米)部分为3%!
《 (二)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之间部【。。分为2%
【 , (三)50【00-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之间部分】为1.5%
! , (四)10—000平方米以【上部分为0.5%
!
累进计算!的,建筑面积合理—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一)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0.:5%
》 , (二)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0.2—5%
【 ,(三)100米【以上部分为0.【1%
】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0.5?米
第一百一十二!。条 ?总建筑占地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按以?下规定计算》批,准总建筑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内(—含,2000平》方,米):实测总建筑占地面积!误,差不超过批》准占:地面积1%》。;,批准总建筑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实》测总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批准【总建筑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0.5%+20!平,。方米
第一—百一十三条》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应当遵守】金华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测量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开》展不定期督查
【
建(【构)筑?物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应《当在建?(构)筑物主体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完:工施工脚手架已拆】除后进行;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应当在管线(—沟)已按规划—。要求铺设《管沟未覆土》前进行;道路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应当在路面!及其配套设施—。施工:完成后进行
【 : , ,改变规划条》件指:标,。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的项目可以视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涉及出让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办】证时直接《补缴合理误差部【分的土地《出让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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