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节 建筑退让【 ? ,第三十八《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中已】明确退让《要求的应《同时满足图》则和本?节,规定要求;图则未】明确的按本节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轨道交《通,两侧及地下管线、】电力线保《护范围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并满足消《防、环保、防灾和】交通安全要求 】第四十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非城市道路》、广场、河》道、城市《公共绿地)的建筑应!按建筑间距相—关规定的一半—退,让且需满足建—筑间距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 当相邻用地为广场!。、河道、城》。市公共绿地》时多层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应《不小:于8米?高层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应不小于—10米 第四】十二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按下表《控,制,执,行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 《 注①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以建】筑物地上一层—最突:出的外?墙(含柱)边—线计算 》②交叉口后退距离】已经包?括视距三《角形要求后退距离和!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含》不,规则的交叉口—)后退?距离按?较宽路控制交叉【口的后?退距:离遇立交时按立【交预留用地控制【 ③交《叉口:范围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如图)《 ④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其!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相应【加大具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 第四十三!条 :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公共建筑》等主要出入口—一侧:退道路红线》距,离应适当加大,除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不小于15米【 并妥善设置交通集!。。散广:场和:停车场?地 第四》十,四条 《。地下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广场》、城市公共绿地距】离最小值为3米【且符合?安全距离;后—。退,其他相?邻,建设用地和已建用】地边线的距离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相邻建筑地下室】连接通道《、用地规划》条件明确《连片地下《空间开发除外)且】。不小于3米 【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范》围内围墙和》门卫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一) 围墙设】置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     (二【) 围墙临城市道路!设置时应按规—划条件的规定—设,置,未明确规定的围墙】基础:不得逾越用地界线】且应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     (三) !大门及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单层门卫设!施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2米 】第四十六条 高度】。不超过?5米的变配电—房、室外箱式—变、:单层门卫《等附属建、》构筑物后退相邻建】设用:地的边?界不:小于3?米 第四》十七条 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地段周《围控制?地段在满足》消防和交通》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可适当缩小 — 第四十八条 【当,建,筑物旁有架空—电力线时建筑物最外!侧边缘与《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下按照下表规—定执:行 ? 第四十九—条 :建筑沿?城市道路退》让,产生的用《地,空间:可用:于城市道路拓宽、】管线敷设、公交停】靠等城?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