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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建筑【高,度
》第五十条 建筑物】的高度除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周围】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应符合有关设施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或》高度控制要求
】第,五十二条 沿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 ,沿路建筑物》高度(H《)一般控制在—。H≤1.5(—W+S?)
】 W《道,路红线?宽,度
】 S建筑后【退距离
— ?(二)? 城市主要道—路和中?心,地段的建筑高度可视!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廓》线等要求作出调【整
【(三) 《。。道路交叉口的建【筑高度按其中—的宽路计算》控制但沿窄路—部分的建筑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按窄路计算【
第五十三条 】。在,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地段周围!控,制地段新建、改建】建筑物?的其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和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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