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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管线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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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各类输(配—)送管线进》入规划区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安全要求规划区】内市政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统一布《置跨:区和穿越沅江、【新河、穿紫河、【柳叶湖水体及—铁路、轻轨的管线】以及其他复杂的【市政管?线由规划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方案审查会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
】
6.2 【管线工程在》规划设计前建设单】位应:调查建设区域内【。的城:市管线现状资—料在无准《确现:。状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探测查明地上及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并,在办理?。项目报建时一并将资!料,报送规?划部门
【6.3 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应按照城】市规划统一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6.3.1 应与!道路、桥梁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改建道?路应统筹布置各类】新增和既有工程管】线不应增加检查井】、人孔井、手—孔井等构筑物数量同!类管线应集中敷设有!综合管?沟的管线应按—。照管沟的设计—要求入沟敷》设
— 6.3.—2 红线宽度—3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线应双侧布管与!道路伴?行的市政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为—电力电缆、通讯有线!、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6,.3.3 各类工程!管线(含检查—井等附属设施)【不得占用其他管【线的规划位》置确需在道路红线外!敷设市政《工程管线的应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范围内并紧邻道【路,红线布?。置且埋深应大于【。1米
!6.3.《4 红?线宽度3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单侧电力管群不】少于:9孔通?。讯类管群不少于【12孔其他》类管线?管径大小根据相关计!。算确定?有线与通讯》类,。管线应?合并布?置
— :6.3.5 市政工!程管线之《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绿化树《木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以及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规范《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
6.—3.6 市政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遵循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小》管,。线避让?大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管线、?。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的原则》确定其他管线的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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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7 严格控制】建成:道路下的顶管—工程顶管工程等【非开挖?技术:应进行专项设计并附!现状:道路和地下》管,网,资料
】 6.?3.8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五年以内不得开挖!Ⅰ、Ⅱ?、Ⅲ区及白》鹤山镇区范围内禁止!新增架空杆线—现有的架空杆线应】。按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允许—。杆线架空的区域电力!杆线和通讯杆线【宜在:。道路两侧分侧布局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同侧或合杆架设】道,路设置有绿化带的宜!在绿化带《内布置杆线布—置,方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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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桥梁应按规》划要求预留必要的】空间或预埋构件【以满足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不得敷【设污水?管、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气体管敷设【其他管线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6.4 建设】单位应?按核准的管线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持!相关资料《到规划部门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按照》变更的图《纸施工
【6.5 建》设单位应《在管线?(含基地《管网)工程覆土前向!规划部门《申请组织验线验【线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管线测量】
【。各类管?线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测量编制竣【工资料向规划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规划部门按程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6.:6 城市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6:.6.1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城市道路》。上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200毫米【;城市配《水管道上每5—个消火栓至少设【。置一:个检修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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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2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红线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米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其位置不【得,有碍行人《通行
《 :6.7 城》市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6.7.《1, ,应按:规划实行雨污—分流
—
?6.7.2 城市】道路:及两厢用地的雨【、污水?收集:后应:送往相应的排水【泵站及时《。排出;未通过泵站】的雨水(大雨、【暴雨时?除外)应经初期【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水体;对泵站或】配套管网未覆盖的区!域设计单位应根据基!。础,设施的建设时序提出!有效的临《时解决方《案
6!.7:.3 新建、—改建雨水泵》。站宜设置蓄》水型生?态滤池处理初期雨水!和不明来《水,生态滤池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每天处理1立方米!。雨水的标《准控制实施 【
6.7.!。4 城市道路—、广场和《地面停车场宜—配建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透:水铺装等雨》水滞渗、《收集利?用设施?广场和地面停车场】透水材料的铺装面】积,比例不宜小于—50% —
6.—7.5 城市河道、!湖泊的驳岸宜采【用缓坡形式和生态】材料进?行,建设防止水力冲【刷及水?土流失?
6】.7.6《 医:院,、,工业:。企业等单位排出的】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行业预处《理标准或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市政管网 !
6—.7.7 加—油站、加气站、甲】。醇加:注站污?水,应经:过截流?设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加【油、加气装置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
【 6.8 城市电】力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6.8?。.1 ?。新建11《0,。K,V及其以上电压【的变电站应结—合相关城市》规划:和道路?网选址布局》确,定进出线《电力:通道的路径》并,预,留沿线及变电站周】边的防护绿地 】
》6.8?。.,。2 确?需新架设1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减少与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尽量避免跨》越建筑物、公共休】憩用地、《生,态环:境敏感或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6.8.!3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宜?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的紧凑》型线路结构变、配电!所,、开关站宜采—用户内式结构 !
: 6.8.4【 公用的环网柜、箱!式变电器、电缆分支!箱等设施应结合【道,路用地和《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用?地按规划统》筹,布置
》 6.?。9 城市燃气工程】应确保安全并符【合下列规定
】 6.9.1 】燃气场站如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等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燃【气设施距周围建(】构):。筑物的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6.9《.2: 燃气?。干管的布置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与民用用】户量和?分,布情况科学布局中】压管网?应布置成环状提高输!气、配气的》可靠性低压》管宜以环状网路为】主环枝结《合环枝边长宜为3】00:~6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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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新建》燃,气管:道除应满足相关规】范外还应统》。筹考虑?避免:。与周边市政管—网及沿线《基地:内工程管线高—程冲突?。燃气管道与铁路、高!速公:路、自然水体相交】时应垂直穿越采用套!管形式并安》装检漏管
】
6.》9.4 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应布置在》城市绿化带内严禁与!高压走廊共通道沿】线应进?行标识直《线段标识桩间距【不,应大于100米 】。
6.】9.5 各类燃【气,管道均不应敷设【在机动车道下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应小于】0.003
!6.10 通讯基站!建设应共建共享通】讯基站布置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时应符《合城市环《境景观要求
】。 6.11 建设基!。地给排水及其他【管线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1 综合管—线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6.》1,1.2 各类工程】管线应做好与—市政管网的衔接不】得错:接、混接《禁止下穿《建,(构)筑物 —
6.1!1.3 给水应【来自两条不同的市政!配,水管:。并在内部《形成环状消防给水和!其他用水应分—开计量
【
: 6.11.4 】建设基?。地内每公顷用地【宜设置调蓄量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池初期雨水应【预处理后经过调蓄池!溢,流到市政雨》水管 ?
6.1!1,.5 化粪池、生化!池等构筑物不得临】城市道路设置—
》 6.1》1.6 《市政排水管道未敷设!完,成的区域建设基地】内,污水必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
, 6.1》1.:7 红线宽度4【米及其以下的道路】路面排水应采用【单面坡的形式 】 ,。。
6.1【1.8? 阳台洗涤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空】调冷:凝水应接入雨—水管:。网,
》 6?。.,11.9 电力【、通讯、燃气等管】线,不得:在建筑临街立—面布:置
【 6.?1,。1.10 变压器】。。。、,光交箱?等管:。线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基地》较为隐蔽处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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