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5 道路交】通管理 【5.1 各级铁路、!公路进入规》划区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5.《2 城市交》通规划与建设—应遵循?公交:优先的原则》加强公共交》通,与个体机动》。化交通?以及步行、自行【。车,出行的协调优—化交:通节点设置方便【衔接换乘 》   5.2.【1 设置快》速公交的《。道路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不《应低于?4条出口道》不应低于3条快速】公交的站距》宜为:600~《800米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75米 !  5.2.2【。 常规公交线路8条!及以上或公交—车辆大于9》0辆/小时的城市】。道路宜?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形式应结合—交,通状况和沿线—用地布局等因素【合理布局  ! 5.2.》3 水上公共—交,通应根?据我市水系分布【、通航、防》洪、交通需求等因素!科学布局水上公交线!路和站点并与城市其!他公共交通快速【、便捷的接》驳换:乘 5.》3 公交站》(,场,)的建设《应符合常德》市快速?。。公交线网规划和常】德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常规公交车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5.3.—1 公交站应结合】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沿,线交通需求设置城】区停靠站间距宜为】400?~60?0米郊区《停靠站间距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5.?3.2 城市主【。、次干路和》交,通,量大:的支:路宜采用港》湾式停?靠站 【  5.3.3 道!路交叉口附近—的公:交,站宜安排在交—叉口出口道一侧距】交,叉口出口路缘石【转弯半径终点宜为1!。。00~150—米   】。5.3?.4: 站:。台,长度最短应按同时】停靠:2辆车布《。。置最:长不应超过》同时:停靠:。4辆车的长度否则】应分开设置 【。 5.4》 城市道路、桥【梁设计与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1【 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应《根据:现状条件和两厢用地!规划情况合理—、科学地确定平面】线型、?。纵断:面线型、横》断面形式主、次【干路及景观道路的】方案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 ? 《  5.《4.2 红》线宽度24~—6,0米的道路在交叉】。口宜进行拓》宽和渠化设计60】米及以上道路宜【。在交:叉口通过缩减绿化带!进,。行渠化设《计且不考虑拓宽道】路道路交叉》口标线施画》可缩窄?进口车道的宽度【来增加车道》数量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缩窄车道的宽—度,不小于?2.8米为避免【掉头车辆的》排,队及等灯在临近交叉!口进口渐变》处可设置掉头—车,位长:度宜在10米左右以!保证两台车辆可同】时掉头 》   5.4】.3 城市主—干路通行净高不小于!5.0米《其他:道路通行净高—不小于4.5—米道路最《小纵坡应大于0.3!%,。道路平面交叉口纵】坡宜:小于1?.5%道路纵坡变】坡点不得位于—立交桥梁或涵洞下】 ,   5.】4.4 城》市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限界内不得设置【任何高度超过1【.2米?的障碍物 》 ,   5—.4:.5 城市道路跨越!城市水系和30米】及以上宽《。。度水域时应设置【桥梁不得采用—箱涵 【 ,。 ,5.4.6》 新:建,道,路不得影响现状【水系的贯通 —   5.4!.7 桥梁》的横断面宜与道【路横断面保持一致当!道路:设,置,有绿:。化,带或宽度大于6米的!人,行,道时桥梁宽度—可酌情缩《减   5!.,4.8 桥梁及其引!道纵坡?宜小于2%》设计时应统筹考虑】水,系的通航和桥—下,慢行交通系统的净】空要求 【。 5.5 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住宅—。区、商业服务—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 5—.6 ?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可达!性、连?续性、景观性、【开放性和生态—。性,等因素并符合下【列规:定   5.6】.1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将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纳》入,设计范围《水系:风光带、城市主【干路应规划自—行车:。专用道城市》次,干路宜规划自行【车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5,米且予?以标:识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共板—。设置的宜《采,取绿化?等工程措施予以隔】离   5】.6.2 慢行系】统的通行净高不【宜小于2.5—米其下?穿,宽,度24米及》其以上的城市桥梁时!应进行功能》照明:设计   】5.6.《3 交叉口》行人过街《方式:应优先选用平面过街!方式过街设施—应,设置必要的引导标】。识和安全设施在各方!向过街人流量大【的交叉口可采—用加宽斑马线或对】角斑:马线的方式提高行】人过街的效率当行】人需穿越《快速路、《铁路时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城—市商:业密集区《、大:型公共建筑、轨【道交通?车,站附近的交叉—口和学校、医院【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可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并做好立体过街设】施与公共建筑—、公:交(包?。括BRT)停靠【站、自行车租赁点等!之间的直《接联通  】 5.6.4 人】。。行地道、天桥在路】。口的:布局应?从,路口整体《交通和建筑艺—术、环境角度—统一考虑 —。  ? 5.6.5 【自行车租赁点应结合!公共设施、居住【小区和公交场站的布!局设置服《务半径应不大于【300米配车规模】宜不小于20—辆/:点 5.7】 临城市道路—基地设?置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5.7.1 临快】速路严禁设置—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临—主干:路设:置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与机动车道【。直接相连 】   5.7.2】 基:地邻两条或》两条以上城市道路】时应在?低一级的道》路上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  5.7》.3 基地道—路纵坡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   5—。.7.4 不得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展宽段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位】。置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符?合表九规定 ! 表九 机动车出入!口退让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一览表】 ?   —。  5.7》.5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公交车站、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应不小于20米】。。;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桥梁!。引道端点应不小【于5:0米:;距隧道引道端点】应不小于《150米《   《5.7.6 开【设在城市主次干【路上的机《动车出入口》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5:0米 《  — 5:.,。7.7 基地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宜与?城市道路垂直相连确!需设置的其》变坡线后退道—路红线不应》小于:7.5米 — 》  5.《7.8 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交角《度,。宜为75°》~90°并》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满:足视距要求 】 5.8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   5.8【.1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物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   5《.,8.2? 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回车场不宜】小于15×》15米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18米?   【5.8.3 —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 《 5.9【 ,住宅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5.9【.1 交通组织宜】人、车分流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小:区路路面宽》。。6,~9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米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米;组团路【路面宽4~6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米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米;宅【间小路宜结合消防扑!救场:地一并设计且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  5.9.—2 宽?度大于10》。米的道路必须设置】双侧宽?度之和不小于3米的!。人行道机动车—双向车道宽度不宜小!于7米单向车道不宜!小于4米以单向【车道设?。置环路的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0米宽度不小于6】米的会车段》 5》.10? 建设项目》规模(?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时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分《为建设项目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变更?土地使用强度调【整)应在调整论【证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评审结论应】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建设项目的【交评编制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交评编制单位与项目!设计单位应》分属不同的法人【主体  》   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5.10.1 建!设项目报建阶段【      ! ,  (1《)住宅、商》业服务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应符合!表十的规定;— :表,十 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    》    《 (2)新增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大于1】。00个的场馆、公园!和医:院建设项目; !        】 (3)《。新建的学校类建【设项目?;    】   ?  (4)用—地面积超过8—公倾:。的物流?仓储:、工业项目; 【 ?    《    《(5:)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公【交枢纽站、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港口和交通换乘】枢纽等交通设施【项目:;  —。       (】。6)仓?储式超市《、综合市场》、大卖场、批发【交易市场等项—目; ?    —   ?  (?7)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可能导?致交通需求显著增加!的;   】      (8)!需封闭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道路桥梁的项目!; ?        】(,9)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   5.10.】2 建设《项目选址阶》段 :      】   (1》)规模达到》报建阶段启》动阈值的《3倍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 ,     》 (2)重要—的交通类项目; !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在选【址阶段?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 5.11 —停车场?(库:)的建设应以—配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配建!的停车场(库)【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场(】库)、地面停车【等形式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5.11.1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不宜?超过3?00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5《00:米在:城,市外:围不宜超过800】米     !5.11.》2, 停车?场出:入口数?量应根据停车容量】及交通组织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其净距宜大!于30?米条件困难或停车】容量小于5》0个:泊位的可设置1个】出入口但《其进出口应满足【双向行驶的要—求进出?口净宽?不应小?于7米 《   《 5.1《。1.3?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应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建设的两个以上的!建设:。基地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且不跨城市主、【次干路在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可集中】设置 — ,     5.1】1.4 各类建【设,项,目配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特》殊车辆的泊》位指标不低于表十】一、表十二规定的标!准原有建筑》配建车位数》量,不足新增建筑面【积的:除按标准配建新增】车位外还应同时补】充,配建原不足差—额数  【  : ,5.:11.5 新—。建住宅区机动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10%条件困【难时确需大于10%!的应设置立体—停车:场(库)且地上停】车泊位总数》不得超过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总数的30—%立体?停车设施设》置在地?下的不得超过地下】停车:泊位总?数的50% —  《   5.1—1.6 住宅区机动!车停车泊位完全设】置在地下的应—保证至少5%的地】面临时泊位和访客】。泊位   】 , 5.?。11.7 》。住,宅配套商《业,停车泊位与住宅【停车泊位应》分开:设置配套商业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确需设置》。在地:下的应集中》设置并标识》明确:     】5.11.8 行政!机关停车场(库)】应对社会公众—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库)对社会公众开】放,。 《    《鼓励: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老旧:小,区利:。用自有用地或—自,有产权车位在不妨】碍安全、消防和【规划的前提下—将各类平面停—车场改?建为立体停》车场(库)》 :   《  5.1》1.9? 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得采用立体—式,停车设施其他—公共建?筑设置?立体停车泊》位数量不宜超—过70% 》     【5.1?1.10《 地下停车场(【库)建?设应考虑《。城市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的衔接协调—地下停车场(库【)应方便《出入并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舒适—、通风、防灾—等要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得设于地下二层及以!下并应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混合设《置 :     【5.1?1,。.11 临城市道】。。路(含巷道)新【建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必须》按规划要求》。在用地红线》内预:留家长?接送临时停车场面积!由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确定 表十一! 建设工程标准【车位配建指标表【 】 , 《 表十二 建设【工程机?动车特殊停车位配】。建指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