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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规划》条件:核,实
《
7:.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经:。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可分期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项目总体竣工时应】对其:。。总体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7.2— 规:划条件核《实分为放《、验线核实和—工程竣工《核实应在不》同阶段分别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的城乡】规划测绘单》位出:。具的放?。、验线测量报告和竣!工测:量报告(具体内容见!附录四)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对【照核实具体内—容包括
! :7.:。2.1 建筑工程】
,
— (1)总【平面布局 》
— 《 a.核】查建:设用:地范:围界线、建(构【)筑:物定位位置、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以及与相邻》建(构)筑物—平面:关系:等;
》
】 《。 b:.核查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五线”要求、地面】停车率和停车泊【位,等主要指《标;
》
》 ? c.【核,查配建物业》管理:及业主基本活动用】房、环卫《设施、幼儿园等配套!建设的?建筑面积、位置【及功能布局》;
《
【 d【.核查交通出—入口位置、宽度【内部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标高地下室及【地面停?车建设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及设施等;》
— — e》.核查?。排,水管道雨污分流【情况、各类管—线位置、中心—线,、管径、控制坐标】及,标高、与市政管【线接:。口位置及标高等; ! ,
! f—.核:查场地?清理情况规划应【拆除建筑和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拆除:等
》 【 (:。2)建(构)筑物 !
】。。 — ,a.核查建筑使用功!能、各功能》面积:等;
— 】 b.核【。查建(构)》筑物立面、色彩、】材质及亮化》工程等核查住宅建】筑的阳?台是否按规定统【一封闭?; :
《 ? 】c,.核查建筑物轮廓尺!寸、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建筑造】型、室内外》。标高及与《道路的标高关—系等:
!。 (3)—其他
— 】。核查围墙、踏—步、花台及绿化【小品、变配电箱、化!粪池及?其他构筑物》等
— : 7.2—.2 市政》工程
?
, (!1)建筑工程按本条!7.2.1执行 】
》 》 (:2)道路、桥梁等】交通工程 —
? 】 : a.?核,查交通工程位置、】长度、?宽度、路《面标高?、各控制点桥面标高!、桥底标高》、,通道顶部标高等【;
】 : — b.核查道—路横断?面布置、《交叉口交通组—织形:式、沿线基》地出入口《的开设、城市家【具、绿化《、标识标《。线等附属《设施;
】 — 《 c.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3)管线工》程 :
? ? 】 a.核《查,架,空线路的杆(塔)位!置、尺寸及线路【高度入地管线及其配!套设:施的位置《。、长度、导管孔【数,、标高、埋深、管】径,等;
【 , 《 b【.核查排《水管是否《通畅(附管道内部】检测影像资料)【;
【 】 c.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 【(4:)其他构筑物(【含户外?广告、雕塑等) !
? ? 》 a.核查构筑!物的位置《。、长度、宽度—、高度等; —
【 , b.!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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