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规划条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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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经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可分期【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项目总体竣工【时应对其《总,体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
,7.2 《。规划:条件核实分为放、验!线核实和工程竣工】核,实应在不《同阶段分别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的城《乡规划测绘单—位出具的《放,、验线测量报告和竣!工测量报告(—具体内容见》附,录四)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对】照核实具《体内容包括
】 》7.2.1 建筑工!程
】 (《1)总平面》布局
】 ! a.?核查建设用》地范围界线、建【(构)筑物定—位位置、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以及【与相邻建(构)筑物!平,面关系等; 【
? — :。 : b.核查》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五线”要求—、地:面停车率和停车【。泊位:等主:要指标; —
? 【 ?。。 c.核查配建物】业管理及业主基本】活动用房、环卫设】施、幼儿《园等配套建设的建】筑面积、《位置及功《能布局?;
【 —。。 , ?d.核查交通出入口!位置、宽度内—部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标?。高地下室及地面停车!。建,设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及设施等; 】
】。 》 e.核《查排水管《道雨污?分流情况、》各类管?线,位置、中《心,线、管径、控—。制坐标及《。标高、与市政—。管,线接口位置及—标高等;
】 ! :。 f.核《查场地清理情—况规划应拆除建筑和!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拆,除等
】 (【2)建?(构)筑《物
】 》 a.—核查:建筑:使,用功能、各》功能面积等; 【
》。 【 , b.核查建【(构)筑《物立:面、色彩、材—质及亮化工程等核】查住宅建《。筑的:阳台:是,否按规定统一封闭;!
》。 , 【 c《.核查建《筑物轮廓《尺寸、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建筑造型、室【内外标高《及与道路的标高关】系等
【 ? (3)其】他
— 核查!围墙、?踏步、花台及绿化小!品、变配《电箱、化粪池及其】他构筑物等 —
:
【7.2?.2: 市政?工程
【 , , (1)建【筑工程按本条—。7.:2,.1执行《。 :
,
《 《。。 (2)道路—、桥梁等交通工程】
【 ,。 : —a.:核查交通工程位【置、长度、宽度、路!。面标:高、各控《制点桥面《标高、桥底标高【。、,通,道顶部标高等—;
! 》。 b.核查【道路横断面布置【、交叉口交》通组:织形式?、沿线基地》出入口的开设、【城,市家具、《。绿化、标识标线等】附属设施;》
》 】 c.》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 (3)管线工程 !
【 a!.核查架空线路的杆!(塔)位置、—尺寸及线路高度入地!管线:及,其配套设施的位置、!长度、?导管孔数、标高、】。埋深、管径》等;
— , ! b.核》查排水管是否通【畅(附管道内部检测!。影像资料)》;
》 《。 ? c.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 (4)《其他构筑物(含户外!广告、雕塑等) !
: 》 —。。 a.核查构筑物】的位置、长》度、宽度、高—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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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b.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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