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规》划条件核实
!7.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经,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可分期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项》目总体竣工时应【对其总体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7.《2 规划条件—核实分为放、验线核!实和:工程:竣工核?实应在不《同阶段分别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的城乡规—。划测绘单位出—具的:放、验线《测量报告和竣工测量!报告:(,具体内?容见附录《四)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对照:核实具体内容包括
!
, 7.2!.,1 建筑工程
! , : , (1)—总平面布局 【
: 【 a—。.核查建设用地范】围,界线、?。建(构)筑》物定位位《置、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以》及与相邻建(构【)筑物平面》关系等; 》
》 ?。 b】.,核查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五线”要求、地!。。面停车率和停车泊位!等主要指《标;
】 》 c—.核查配建物业【管理及业主基—本活动用《房、环卫设》施、:幼儿园等配套—建设的建筑面—积、位置《及功:能布局; 》
! 《 d?.核查交《通出入口《位置、宽度内—部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标】高,地下:室及地面《停车建设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及设《施等;?
!。 ? ,。 e.核—查排:水管道雨污分流情况!、各类管线位置、中!心线、管径、控制坐!。标及标高、与市政管!。线接口位《置及:标高等;
【
— 》。 f.核查场【地清理?情况规划《应拆除建筑和—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拆除等 —
— : : (2)建(构)筑!物
》 【 , a.核查建!筑使用功能、—各功能面积等—;, ,
》 ? , 《 b.《核查建(《构)筑物立面—、色彩、《材质及亮化工程【等核查住宅建筑【。的阳台是否按—规,定统一封闭;—
— — c.核查建!筑物轮廓《尺寸、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建筑造—型、室?内外标高及与道路的!。标高关系等 【
! (3)《其他 ?
】。 核查围墙【、踏步、花》台及绿化小品—、变配电箱》。、化粪池及其他【构筑物等 》
!。7,.2.2 市政【。工程
! (1)建筑工!程,按本条7.》2.1执行
】
】。 (2)《。道路:、桥:梁等:交通工程《 ,
? , 【 《。a.核?查交通工程》位置、长度、—宽度、路面标高、各!控制点桥《。面标高、桥》底标高、通》道顶部标高等; !
,。
《 : , —b.核查《道路横断面布置、交!叉口交通组织形式】、,。沿线基地出》入口:的开设、《。城市家具《、绿化?、标识标《。线等附属设施; 】
? 《 , 》。 c.《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3【)管线工《程 ?
?。 : !a.核查架空线路】的杆(塔)位置、尺!。寸及线路高度入地】管线及其配套—设施的位《置、:长度、导管》孔数、?标高、埋深》。。、管径等; —
《 , — 《b.核查排水—管是否通畅》(附管道内部—检测影像资料);】
! , —c,.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
,
【 (4)其他【构筑:物(:含,。户外广告、雕—塑等)?
?
: : !a,.核查构筑物—的,位置、长度》、宽度、《高度等?;
— 》 》 b.核查其他规】划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