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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与?景观管理
4!.1 城市绿地】及景观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4.1.《1 :沿主要江河湖在I】区应: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Ⅱ、Ⅲ!区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50米《的绿化带;》沿一般?河湖在I区应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Ⅱ、Ⅲ《区应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3《0米的绿化带
】 ? , 4.《1.2 结合城市水!系、道路及》高压走廊设置街旁绿!地和小型游园街旁】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型游园!面积:不应小于4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 4《.1.?3 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带【。其中铁?路两侧不少于50米!、高速公《路两侧不少于30】米高压线走廊—下绿:化隔离带宽度1【10KV不少于24!米220KV不【少于:36:米500《KV不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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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4 城市立体交!叉口控?制范围内应设置绿】化,立交:匝道规?划红线外侧绿化【。带,宽度分别为城市【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不少!于30米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不少于2!0米城市桥》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桥体绿化、—美化
《。 》 4.?1.5 城市道路】的绿化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应当结【合道路等级以—。及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布置同一!道路宜?种植:统一:树种以形成整—体,感,不得设置防》碍,。交通和影《响视线通透》的,花池、?灌木等人行道绿化】沿街应充分开敞以】。种,植高大乔木为主【多创造庇《荫及休闲活动空间】
: 4.1!.6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快速路、!主干路、《城,市出入口连》接线应控《制,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带其中城!市景观大《道和城市出入口连接!线绿:化带宽度不少于3】。0米:;快速?路不少于《20米;主干路不】少于10米》
《 4.—1.7 地面停车场!应,按林荫式停》车场要求建设公【共停车场四周—及停车场区域内【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化带
【 4.【1.8 城市—工程建设《中的边?坡、护坡、》挡土墙应进行绿【化
4.2 【在公共绿地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时应控制其功能、规!模和体量且满足以下!控制要求
— —4.2?.1 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禁止配建!任何公共服务设施
!
? 4.2.2! 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可配【建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公厕
?
4.!2.3 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可】配建公厕《和管理用房》但是建筑密》度应小于6%—
》 4.2.4】 大于或等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可【配建公?厕、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用房且—建筑密度应小于3】%
4.》3 居住用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其面】积不少于总绿化面】积的30%集中绿地!。长,度不宜少于20米】。宽度不少于8米面】积不宜少于》。400平方米
! 4:.4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开敞空间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4.4《.1 应与自身【功能和周《边,环境相结合设置满足!其功能和景观要求的!设施植物《种植宜?以,高大乔木为主以【休,憩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绿地!。率不小?于65?%;以纪念、集会和!避险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绿地率?不小于25% 【
《 4.4.【2 临宽度50米及!以上道路的基地【宜在其范围内靠近】主要:道路一侧集中设置开!敞空间基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小于或等》于1:0万平方《米,。的其开?敞面积不得小—于基地面积的5%;!。基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其开敞面积】。不宜小于《基地面积的3%【。且不:小于35《0,。0平方米
【
4.4.!3, 鼓励在项目—用地内建设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广场、?绿,地、停车场等公【共空间 《
4《.5 有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其《周边须设置防护绿地!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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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1【 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少于1—0米的防护绿—带
》 4.5.2! 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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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3 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内沿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少:于10?0米的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
【 4.6 建—筑平屋?顶,宜,进行屋顶绿化并【与主体?建,筑同步实《施绿化?屋顶:应保证?一个以上公共出入口!绿化种?植土厚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和植物生长需要!底层架空绿化应【至少有两个敞开面且!层高不小《。。于3.0米其—种植土厚度不—应,。小于0.8米
】4.7 城》市水体?、山体和《生态湿?地的保护《应维:护其自然形态—和生:。态特点并根据相【关专项?规划对其进行—保护严禁侵占、任】意填埋、开挖和开发!建设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其自《然形态及生态环境并!符合下列规定
【
4.!。7.1? 滨水功能区—应按:水体:、绿:地系统和滨水控制区!三个层次控制
】 【 (1)严禁在!水域内设置与—。水,体保护无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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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水】。。域两侧应留出一定】。纵深:。的绿地?。应布置慢行》。交,通系统合《理安排集中活—动场地营《造景:观突出滨水空间【特征
?。
】 , (3)滨水【控,。制区:应根据?水域规模确定一【定控制范围》该,。区域内?的建设应满》足滨水视线、生态】环,境和景观控》制的要求
》
? , 4.7.【2 建设基地内【与城市水系连通的水!。面应保留其他—水面宜保留并做【好,。生态处理
》
: : 4.7.【3 河洑山、太阳山!、德山、花山—。、,白鹤山以及》。其他山体应做好山】体保护规划游览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体量与造【型应严格《控制并与山》体总:体空间环境相协调
!
, 》 4:.7.?。4 城市湿地应划】分保护控制区和保】护缓冲区严》格控制科研、—游览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体量与造《型并与湿地总体空间!环,境相协调
4【.8 建(》构):筑物景观《应,结合本地地域—特色和文《化特征满足相关【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并符合下列》规定
! 4:.8.1《 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空间管制—要求和有关规定【控制:空间:形态形成《高低错落、进退有】序的空?。间环境景观保持【城市:空间的通《透性
! 4.8《.2 主要江河湖水!体、区级《及以上公园绿地、广!场、重要城市节点等!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和建筑【周边的建筑》。高度、体《量、天际轮廓线【等内容应《当,专题论?。证
【 , 4.8《.3 ?居住用地《及以居住为主商住】用地内?的配套?商业设施应》相对集?中独立设置确无独】立设置条件》须在临城市道路【住宅建筑底层—配设的不宜超出【主体建筑最》外,围轮廓线且其—临街:配套商业《。建筑长度不宜超过基!地临:街,。总长度的1/2不得!。超过基地临》街总长?度的2/《3
【4.:8.4 《建筑物?临城:市景观水系、—广场、公园绿地和】。主次道路《的立面景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居住建筑外形设计!应采用公共建筑外】立面造?型的处理方法
! — (2)阳台】在项目建设时统一】封闭空调搁板统一设!计并应作隐蔽处理;!防盗网应采用内【置式
】 : ? (3)商》铺不得采用板式【卷闸门
【。。 》 (4)—除,建筑入口《雨篷外?花,池、构造板、抗【。震,板等装饰构件或【结构构件的进深【不宜大于0.7米且!连续长度不》宜大于1.8—米
【 (5】)建筑屋面设计时应!考虑:太,阳能装?置、中央空调冷凝】机组等的安装位置并!美化处?理;建筑立》面上设?置的各种管》道应隐蔽处理
【
》 (【6)独立设置的变电!室、泵房等设施【应根据消防、降噪】。等规定?。进行布置并进行【。绿化遮蔽进》出线应埋《入地:下,
》 4.8—.,5, 低、多层居住建筑!应采:用,全坡顶屋《面中高层居》住建筑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宜采用坡顶—屋面
— : 4.8.—6 :基地主出入口—。建筑不宜采用过街】楼的形?式,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基地!主出入口建筑应独立!设置
4!.,8.7 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围墙:;,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等?不宜设置临街—围,墙;:其他:建设:项目:临街面?宜,以树木、《绿篱、水景》、通透栏《杆等作为《隔离确需设》置临街围墙的应采用!。透视:围墙其高《度不:宜大:。。于1.6米》
《 4.8.8【 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户外广告规—划符合建《筑的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其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图案必须与所依附!的,建筑及其他载体相协!调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
! : 《(1:)建筑物楼顶不宜】设置:。广,。告及单体字标志;】
! ,(2)?高层:建,筑广告应设置在【裙房;
《。
》 (3—)外立面广告店招设!置应:。与建筑单《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
:。。 4《.8.9 》城市家具、》雕塑、建《。筑小:品、公共标识等设施!的设置应统》一规划?体现城市和》地区的地方风—貌和:文化特征
【 4.》8,。.1:0 :排水泵站、》变、:配电所、开关站【等建(构)筑物按小!品,。建筑进行设计—并做美化处理外【形,和风格应与周围环境!、景观、市容风貌相!。协,调
4.9 城】市,。重要或大《型公共?建筑(医院、—体育文化场馆、展】览馆:、交通枢纽、市区】级商业中心等)【应做室外环境景观】专项设计并报—批
4.10 城!。市桥梁、过江—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滨:江防洪堤岸》工程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应当进【行专题建筑和景【观设计?与城市空间》形态和山《水环境相《协调体现文化内涵】和建筑?。艺术特色
4.1!1 城市景》观照:明应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实施应当设【置,景观照明的建设【项目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4.1!1.:1 建(构)—筑物应根据》其特点、节能和【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控,制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对室内活】动,。的干扰和光污染 !
【4.11.2 【街道的?照明设?施应从适应》环境:、亮度、规》模尺寸、颜色—及植被的《遮蔽等方面进—行设计照明设施应兼!顾,车行与人行不同【。的照:明需求避免》过度:照明形?成光污染《不得对交通信号灯】。形成干扰《 ?
4.】11.3 城市【。路灯选型应突—出城市人文、—地,理、:历史特色塑造美好】的,城市形?象,营造舒适的城市夜景!环境并注重节能【技术的利用》
4.1】2 城市建》筑色彩应符合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的要求》按照:城市功能分区要求和!建筑物使用性质合】理选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 4.》12.1 城市【建筑:色彩应体现本地特】色及历?史文化?内涵并与《城市山水环境—相协调适合》地方气候特》征
】 4.12》.,2 街区色彩应【结合环境、城市【功能的不同采取【分区域控制引—导,滨水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应【以景观特征》为基准?来引导建筑》色,彩
《。 : 4《.12.3 —同一组建(》。构)筑物的主—体色调?应当统?一,一般:以不超过两》种相互?。协调:的主体色彩为宜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当》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宜!采,用柔:。和雅致的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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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4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时建设【单位:应以CBBC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GB/!T 18《922?-,2008)为标准在!报建资?料中附带《外墙装饰《样品或色《卡建设?单位应制作样—板墙经?规划部门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
4!.,13 在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和建设】项目审批中》。应,采用城市三维仿真等!技术进行景》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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