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环境与景》观管理 《 4.1 城!市绿地及景观—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    —。 4:.1.1《 沿:主要:江河湖?在I区?应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Ⅱ、Ⅲ区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5】0米的绿化带;沿】一般河?湖在I区应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1【5,米的绿化带Ⅱ—、Ⅲ区应设》置单侧宽度不少于】30米的绿》化带 ?。     4】。.1.2 结合城市!水系:、道路及高压—走,廊设置街《旁绿地和小型游园】街旁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型游园面积不应小】于4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     4—.1.3 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带其中铁》路两侧不少于—50米?、高速公路两侧不少!于3:0米高压线走廊下绿!化隔离?带宽度?11:0KV不少于24米!220KV不—少,于36米《500KV不少于】。5,0米 ?   》  4.1.—4 :城市立?体交叉口控制—范围内?应设置绿化》立交:匝道规?划红线外侧绿化带】宽度分别为城市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不少于30米】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不少于2!0米城?市,桥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桥:体,绿化、美《化  —  : 4.1.5— ,城市道路的绿—化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应当结《合,道路等级以及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布置】同一道路宜种—植统一树种以形成整!。体感不得《。设置防碍交通和影响!视线通?透的花池、灌木等】人行道绿化沿—街应充分《开敞以种植》高大乔木为主多创造!庇荫及休闲活动空】间    】。 4.?。1.6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快速路、主干】路,、城市出入口连【接线应控制》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带其中城市—。景观大道和》城市出入口连接【。线绿化带宽度不少】于30米《;快速路不少于20!米;主?干路不少于10【米 》 ,   4.1.【7 地面《停车场应按林荫【式停车场要求建设公!共停车场四周及停】车场区域《内,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化带  【   ?4.1.8 城市工!程建设中的边坡【、护坡、《挡土墙?应进行绿化 4.!。。2 在公共》绿,地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时应?控制其功能、规模】和体量且满足以下】。控制要求 》    — ,。4.2.《。1 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禁止配建任何公共!服务设施 —    》 4.2.2— 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可》。配建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公厕 】  ?  : 4.?2.3 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可】配建公厕和》管理用房但是建【。筑密:度应小?于6% 《  《。   4.2.4】 大于或等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上可配建公】厕、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用房且】建筑密度应小于3】% ?4,.3: 居住用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其面积—不,少,于总绿化面积的【3,0%集中绿地—长度:不宜少于《20:米,宽,度不少于8米面【。积不宜少于400平!方米 —4.4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开敞》空间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4.《4.1 应与自【身功能和周边环【境相:结合设置满足—其功能和景观要求】的设施植物种植宜】以高大乔木为主以】休憩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绿地《。率不小于65%;以!。纪念、集会》和避:险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绿地率不小于2】5% 《    》 4.4.2 【临宽度50米及以】。上道路的基》地宜在其范围内靠】近,主要道路一侧—集中设置开敞空【间基: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小于或》等于10万平方米的!其,开敞面积不得小【于基地?面积的5《%;基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其】开敞面?积不宜?小于:基地面积的3%且不!小于3500—平方米  】   4.4.【3 鼓励在项—目用地内建设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广【场、绿地、停—车场等公共空—间, : 4?.5 有《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其周》边须设置《防护绿?地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4.5.1 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少于10米的—防,护绿带?  》 ,  4.5.2 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带!     】4.5.《3 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内沿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少于100米!的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 ! 4.6 【建,筑平屋顶宜进行【屋顶绿化并与主体】建筑同步实》施绿化屋顶应保【证一个以上公共【。出入口?绿化种植土厚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和植物生长需—要底层架空绿化应】至少有两《。个敞开面且层高不小!于3.0米其种植】土厚:度,不应小于0.8米】 4.7 —城,市水体?、,山体和生态湿地【的保护应《维护其?自然形态《和生态特点并根据相!关专项规划对其进行!保,护严禁侵占》、任意填埋、开挖和!开发建设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其自然形】态及生态环境并符合!下列规定 —     4【.7.1 滨—水,功能:区应按水《体、绿地系》统,和滨水控《。。制区三个层次控制 !    —     (1)严!禁在水域内》设置与水体保护【。无,关的项?目  —       (】2)水域两》侧,。应留出?一定:。纵深的绿《地应布置慢》行交通?系统合理安排—集中活动场地营造景!观突出滨水》。空间:。特征 —        (!3)滨水控》制区:应根据水域》规,模确定一定控—制范围该区域—内的建设《应满足?滨水视线、生态【环境和景观控制的要!求 《    《 4.7《.2 建设基地内】与城市水《系,。连,通的水面应保—留其他水面》宜保留并做好生态】。处理 ?。   》 , 4.?。7.3 《河洑山、太阳—山、德山、花山【、白鹤山《。以,及其他山体》应,做,好山体保护规划【游览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体量与造型—应严格控制并与山体!总体空间《环,。。境相协调  !   4.7.4】 城市湿地》应划分保《护控制区和保护缓冲!。区严格控《。制,科研、游览》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体量与》造型并与湿》地总体空间》环境:相协调? 4.8 建(构!),筑物:景观应结合本地地域!特色和?文化特?征满:足相关?。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并符】合下列规定》 ,。   》  :4.8.1》 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空间管制要求—。和有关规定控制空间!形态形成高低错落、!。进退:有序的空间》环,境景观?保,持城:市空间的通透性 !  ?   4.8.2 !。主要江河湖水—体、区级及》以上公园绿地—、广:场、重?要城市节点》等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和建筑周边的建【筑高度、《。体量、?天际轮廓线等内【容应当专题论证【。 《    4》.8.3 居住用地!及以居住《为主商住《用地:。内的配套《商业:设施应相对集中独立!。设置确无独立—设置条件须在临城】市道:路住:宅建筑底层配设的不!宜超出主体建筑最】外围轮廓线且—其临街配套商业建】筑长度?不宜超过基地—临,街总长度的1/2】不得超过基地临【街总长度的2/3】    》。 4.8.》4,。 建筑物临城市景观!水系、广《场、公园《绿地和主次道路的立!面景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居住建】筑外:形设计应采用公共建!筑外:立面造型的》处理方法 》      】   (《2)阳台《在项:目建设时统一—封闭空调搁板统一】设计并应《作隐蔽?处理:;防盗网应采用【内,置式 》        】 ,(3)商铺》不得采?用板:式卷闸门  !      — ,(4)除建筑入口】雨篷:外花池、构造板、抗!震板等装饰构件或】结构构件的》进深不宜大》于0.7《米且:连续长度不宜大【于1.8米 】        】 (5)建》筑屋面?。设计:。时应考虑太阳—能装置、中央空调】冷凝机?组等的安装》。位置并美化》处理;建筑立—面上设置的》各种管道应隐蔽处】理  —  :  :   (6)—独立设置的》。变电室、泵房等设施!应根据消防、—降噪等?规定进行布置—并进行绿化》遮蔽进出《线应埋入地》下  — ,  4?.,8.5 低、—多层居住《建筑应采用全坡顶】屋面中高层居—住建:筑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宜采用坡顶屋面! 《    4.8【.6 ?基地主出入口—。建,筑不:宜采用过街楼—的形式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基地:主出入口建筑—应,独立设置  【   4.8.7 !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围墙:;,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等不宜设置临街围墙!;,其他建设项目—临街:面宜以?树木、绿《篱、:水,景、通透栏杆等作】为隔离确需设置【临街围?墙的应采用》透,视围墙其《高度不宜大于1.】。6米  》   4.8—.8 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户外》广告规划《符合建筑的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其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图案必须与】所依附的建筑及【其,他载体相《协调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   】      (【1)建筑物》楼顶不宜设置广【告及单体字标志; !    《   ?。  (2)高—层建筑?广告应设置在裙【房;      !   (3)外立】面广告店招》设置应与《建筑单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  :4.8.《9 城市《家具、雕塑、—建筑小品、》。。。公共标?。识等设施的》设置应统一规划体】现城市和地区—的地方风貌和文化特!。征 ?  :  4.8.10】 ,排,水泵:站,。、变、配电所—、开关?站等建?(构)筑物》按小品建筑》进行设?计并:做美:化处理外形和—风,格应与周围环境、景!观、市容风貌相协调! 4.9 城市重!。要,或大:型公共建《筑(医院、体育【文化场馆、展览馆、!交,通枢:纽、市区《级商业中心等)【应做室外环境景【观专项设计并报批】 4.10 城】市桥梁、过》江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滨江防洪堤岸【工,程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应当:进行:专题建筑和》景观设计与》城市空间形态—。和山水环境相协调】体现文化内涵和建筑!艺术特色 —4.11 城—市景观照明应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实》施应当设置景观【照明的?建设项?目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4—.11.1 —建(构)筑物应根】据其特点、节能和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控:制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对室内》活动:的干扰和光污染 】。     】4.:11:.,2 街道《的照明设施》。应,从适应环境、亮度、!规模尺寸、颜色【及植:被的:。遮蔽等方面进—行设计照明设施【应兼顾车《行,与人行不同》的照明需求》避免过度照明—形成光污染不—得对交通信号灯形成!干扰   !  4.11.【。3, 城市路灯选—型应突出城市—人文、地《。理、历史特》。色,塑造美好的》城市形象营造舒适】的,。城市夜景环境并注】重节能?技术的利用 — 4》.12 《城市建筑色彩应【符合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的要求按—照城市功能分区【要求和建筑》物使用性质合—理,选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   4.1—2,.1 ?城市建筑色彩应体现!本地:特色及历史》。文化内?涵并与城市山水环】境相协?调适合地方气—候特征  】 , ,。 4.12》.2 街区色彩应】结合环境、城—市功能?的不:同采:取分区域控制引导滨!水,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应以景观《特征为基准来—引导建?筑色彩 》   《。 , 4.12.3 】同一组建(构)筑】物的主体色》调应当统一一般以】不超过两种相互协调!的主体色彩为宜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当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宜采用柔和雅【致的色调《   —  4.12.4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时?建设单位《应以CBBC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GB/T 1!。8922-20【08:)为标准《在报建资料中—附带外墙装饰样【品或色卡建设单【位应制作样板墙经规!划部门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 《 4.13》 在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和建设项目审批!中应采用城市三【维仿真等技术进行】景观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