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 水文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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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水文测!量宜:包括水准测量、平面!控制测量、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断面测量、】比降测量《、洪痕测量以及测】流点、波《浪观测点、泥沙底】质探测点、专用潮】。位站、专用气象站等!的定位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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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水文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长距离水准【测量路线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40mm专用水文!站内的各水准点【联测、?比降观?测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路线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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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平—面控制测量最低一】级图根导线以及【常用基线测设的最弱!边相:对边长中误差不应大!于1/2000断】面测量、距离控制】桩之间?相对距?离中:误差:不应大于1/10】00
】 : 3 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应按本规范第3!章和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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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专用》水文站高程测量在】不同位置设置的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总数不应少于3个宜!构成高程自校系统】宜以国家一》、二等水《准,点为起始点应按不低!于三:等水准测量》精度引测《条件不具备》时应以国家三等水准!点为起始点引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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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宜由校?核水准?点开始?引测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观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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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陆域断面测!量宜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GPS-—RTK定《位法等方法测—点密:度应充分《反映地形、地—貌变化测点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m
!10.3.》。6 水域断面测】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的规定宜《采用GPS》-RTK、R—BN-?DG:PS定位加测深仪测!深,方法断面上测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2cm水—域测:点,平面点位误差不应大!于1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2m】
—10.?3.7 大断面测!量内河应测至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1m】或,防洪堤堤脚沿海应测!至海岸线固定—断面应埋设固定标】桩固定点高程可【采用四等水准—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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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水文《测量的断面图—比例尺横《向宜为15》00纵?向宜为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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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 比降水尺【或比:降点的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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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 :重要:洪水痕迹的高程应采!用四等水《准测量一般洪—水,痕迹的?高程可采用五—等水准或三角高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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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 《 测流点、波—浪观测点、泥沙底质!探测点、专用潮位站!的平:面位置定位宜—采用GPS-R【TK、?RBN-《。DGPS方》法,测点平?面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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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 ! 专用气象站平【面、高?程,定位测量宜》。。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平面》点位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6m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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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 》水文测量成果—取值精?确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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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文断】面点间距应取至分米!
【 : ,2 比降测量【点间距应取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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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程应取至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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