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测绘方法
Ⅰ 全站仪测图
5.3.1 全站仪测图所使用的仪器和应用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站仪的测角精度不宜低于DJ6级,测距标称精度不宜低于Ⅳ级。
2 测图的应用程序应满足内业数据处理和图形编辑的基本要求。
3 数据传输后,宜将测量数据转换为常用数据格式。
5.3.2 全站仪测图方法可采用编码法、草图法或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等。
5.3.3 全站仪测图的仪器安置及测站检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器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5mm,仪器高和反光镜高的量取应精确至1mm。
2 以较远一测站点标定方向,另一测站点应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5。
3 每站数据采集结束后应重新检测标定方向,检测结果如超出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限差,其检测前所测的碎部点成果应重新计算,并应检测不少于2个碎部点。
5.3.4 全站仪测图的测距长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5.3.5 数字地形图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部点观测记录应包括测站点号、仪器高、观测点号、编码、觇标高、斜距、垂直角、水平角、连接类型等。
2 当采用草图法作业时,应按测站绘制草图,并应对测点进行编号。测点编号应与仪器的记录点号一致。草图的绘制宜简化标示地形要素的位置、属性和相互关系等。
3 独立地物能够按比例表示时,应按实际形状采集,不能按比例表示时应精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线点。有方向性的独立地物应先采集其定位点,再采集其方向点。
4 对于线状地物、面状地物公共边、线状地物及面状地物边界线的重合部分应只采集一次,但应处理好多种属性之间的关系。
5 线状地物采集时,应根据其变化测定,并应适当增加地物点密度。
6 碎部点采集与控制测量同时进行时,碎部点坐标应以经平差后的控制点坐标计算得到,当控制测量成果检核超限时,控制点应重测,并应重新计算碎部点坐标。
7 当采用编码法测图时,宜采用通用编码格式,也可使用软件的自定义功能和扩展功能建立用户的编码系统进行作业。外业数据文件宜为文本文件,其格式可自行规定,在上交成果时,应附加格式说明。
5.3.6 当采用无自动记录功能的仪器进行测图时,水平角、垂直角应读记至度盘最小分划,觇标高应量至厘米,测距应读数至毫米,归零检查和垂直角指标差不得大于1′。
5.3.7 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应删除或标注作废数据、重测超限数据、补测错漏数据。对检查修改后的数据,应及时生成原始数据文件,并应存盘备份。
Ⅱ GPS-RTK测图
5.3.8 GPS-RTK作业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测区的控制点成果及GPS测量资料。
2 WGS-84坐标系与测区地方坐标系的转换参数及WGS-84坐标系的大地高基准与测区的地方高程基准的转换参数。
5.3.9 GPS-RTK转换关系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转换可通过重合点求定参数的方法进行。
2 坐标转换参数和高程转换参数宜分别计算;坐标转换位置基准应一致,重合点的个数不得少于4个,且应分布在测区的周边和中部;高程转换可采用拟合高程测量方法,可按本规范第4.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坐标转换参数可直接应用测区GPS网二维约束平差所计算的参数。
4 对于面积较大的测区,需要分区求解转换参数时,相邻分区的重合点不得少于2个。
5 转换参数宜采取多种点组合方式分别计算,再予以优选。
5.3.10 GPS-RTK转换参数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换参数的应用不应超越原转换参数计算所覆盖的范围,且输入参考站点的空间直角坐标应与求取平面和高程转换参数时所使用的空间直角坐标成果相同。
2 使用前,应对转换参数的精度、可靠性进行分析和实测检查。检查点应分布在测区的中部和边缘。检测结果,平面较差不应大于50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40√Dmm,D为参考站至检测点间的距离,单位为km。超限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建立转换关系。
3 当局部差异较大时,应加强检查;超限时,应进一步精确求定高程拟合参数。
5.3.11 GPS-RTK参考站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测区面积、地形地貌和数据链的通信覆盖范围,均匀布设参考站。
2 参考站所处的地势应相对较高,截止高度角15°以上不应有障碍物和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或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
3 参考站的有效作业半径不应超过5km。
5.3.12 GPS-RTK参考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收机天线应精确对中、整平,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天线高的量取应精确至1mm。
2 应正确连接天线电缆、电源屯缆和通信电缆等。接收机天线与电台天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m。
3 应正确输入参考站的相关数据。
4 电台频率不应与作业区其他无线电通信频率相冲突。
5.3.13 GPS-RTK流动站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流动站作业的有效卫星数不宜少于5个,PDOP值应小于6,并应采用固定解成果。
2 应正确设置和选择测量模式、基准参数、转换参数和数据链的通信频率等,其设置应与参考站一致。
3 流动站的初始化应在比较开阔的地点进行。
4 作业前,宜检测2个以上不低于图根精度的已知点。检测结果与已知成果的平面和高程较差均不应大于10cm,高山地区较差可放宽1.0倍执行。
5 数字地形图的测绘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
6 作业中,如出现卫星信号失锁,应重新初始化,并应经重合点测量检查合格后再继续作业。
7 结束前,应进行已知点检查。
8 每日观测结束,应及时转存测量数据,并应备份数据。
5.3.14 GPS-RTK不同参考站作业时,流动站应检测一定数量的地物重合点,点位较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5.3.15 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应删除或标注作废数据、重测超限数据、补测漏测或错误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