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图根控制测量
5.2.1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10。
5.2.2 图根控制点和高等级控制点的密度应以符合测图需要为原则,每幅图控制点的数量宜符合表5.2.2的规定。
Ⅰ 图根平面控制
5.2.3 图根点平面测量可采用GPS-RTK、极坐标法、交会法和图根导线等方法布设。在各等级控制点下加密图根点,宜以附合方式发展但不宜超过二次附合。在难以布设附合导线的地区,可布设成支导线。图根点平面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3-1的规定。
图根导线的边长应采用测距仪单向施测一测回,一测回应进行二次读数,其读数较差应小于10mm,测距边应加入气象和仪器常数改正。
对于1:500或1:1000测图,附合导线长度可放宽至表5.2.3-1规定值的1.5倍,附合导线边数不宜超过15条,方位角闭合差不应大于±40″√n,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0.5mm;导线长度短于表5.2.3-1规定的1/3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
图根支导线一般不设在难以布设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的困难地区。图根支导线的长度不应超过表5.2.3-1中规定长度的1/2,边数不宜多于3条。水平角应使用DJ6级经纬仪施测左、右角各一测回,其圆周角闭合差不应大于40″。边长应采用测距仪单向施测一测回。
2 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测量时,应在等级控制点或一次附合图根点上进行,且应联测两个已知方向,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3-2的规定。采用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所测的图根点,不应再次发展。
3 全站仪测图的测距长度应符合表5.2.3-3的规定。
4 图根解析补点,可采用有检核的测边交会和测角交会。交会角应为30°~150°,交会边长不宜超过图上0.5m。分组计算所得的坐标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5 GPS图根控制测量宜采用GPS-RTK方法直接测定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采用GPS-RTK方法的作业半径不宜超过5km,对每个图根点均应进行同一参考站或不同参考站的两次独立测量,其平面成果较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
Ⅱ 图根高程控制
5.2.4 图根点高程控制可采用图根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图根点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根水准可沿图根点布设为附合路线、闭合路线或结点网。图根水准测量应起讫于不低于四等精度的高程控制点,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4-1的规定。
当水准路线布设成支线时,应采用往返观测,其路线长度不应大于2.5km。当水准路线组成单结点时,各段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3.7km。
2 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4-2的规定。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附合路线长度不应大于5km,布设成支线不应大于2.5km。仪器高和觇标高的量测应精确至1mm。路线应起闭于不低于四等精度的高程控制点。
5.2.5 当图根点密度不能满足测图要求时,可采用支导线、极坐标法、自由设站法等方法增设测站点。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点位精度的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6。支导线和极坐标法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3条的规定。
采用自由设站法测量时,观测的已知点数不应少于2个。水平角、距离各观测一测回,其半测回较差不应大于30″,测距读数较差不应大于10mm。自由设站法测量各方向解算水平角与观测水平角的差值,按测图比例尺,1:500不应大于40″,1:1000和1:2000不应大于20"。
5.2.6 图根控制测量内业计算的角度取值应精确至1″,边长或坐标取值应精确至0.001m,坐标成果、高程成果取值应精确至0.0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