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高程控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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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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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应为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五《等控制网《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五?等亦: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
!4.:。。1.2 测区【内,。高程控制《的水准网或》水准路线中互为最】远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超过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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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首级高程控】制,网不应?低于三等水准—测量首级网应布设成!。闭合环形网加密【。网,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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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地方高程》系统:或相:对独立的高程系统】时所采用高程系【统宜:与国家高程系统联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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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核电厂厂址区域应!建立不少《于3:个永久?性水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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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首级高程网》起算点的引测精度】不应低于三等水【准当测?区,附,近,有几种高程系统时】可按需要《进行联?测联测?精度不应低于其中】较低一等高程—控制网精度》引测:和联测之前应对各系!统邻:近高程点之间—的高差进行》检,。测我国主要几种高程!系统零?点互换?可按本规范附录【H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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