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高程控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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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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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应为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五等控制网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五等亦?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
4.1!。。.2:。 测?区内高程控制的【水准网或水》准路线中互为—。最远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超《过3cm《
4.】1.3 《 ,首,级高程?控,制网:不应低于三等水【准测量首级网应布】设成闭合环形网加密!网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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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地》方高程系统或相对】独立的高程系统【时所采用《高程系统宜与—国家高程系统联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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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核电厂》厂址区域应建—立不少于3》个永久性水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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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首级高程【网起算?点,的引测精度不应【低于:三等水准《当测区附近有—几种高程《系统时可按需—要进:行,联测联?测精度?不应低于其》中较低一等高程控】制网精度引测和联】。测之前应对》。各系统邻近高程点之!间的高差进行检【测我国主要几—种高程系统零点【互换可按《本规范附录H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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