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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程控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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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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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应:为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五等控—制网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五等亦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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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测区内高程控【制的水准网或水准】路线中互为》最远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超过3c》m
4.!1.3 》首级高程控制网不应!。低于三?等水准测量首级网】。应,布设成闭合环形网】加密网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
4:。.1.4 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地方高!程系统或相对—独立的高程系统时所!采,用高程系统宜与【国,。家高程系统联测【
—4.1.5》 核电厂》厂址区域应建立【不少于3个永久性水!。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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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首级高程网起算点】的引:测精度?不应低于三等水准当!测,区附近有几》种高程系统》。时可按需要》进行联测《联测精度不应低于其!中较低一《等高程?控制网精度引测和联!测之前应《对各系统邻近—高程:点之间的高差进行】检测我国主要几种高!程系统零点互换可按!本规范?附,录H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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