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三角】形网测?量
《
【Ⅰ, 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
3.4.1 各!等级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
,
,
》
3.4—。.,2 三角形网中的!。角度宜?。全部观测《边长可根《据需:要选择观测或全部观!测;观?测的角度《和边长?均,应作为三角形网【中的观测量参与【平差计算
—
3.4.】3 首级控制【网定向时方位角传】递宜联测2》个已知方向
】
《
Ⅱ ?三,角形: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
》
《
3:.4:.4 《三角形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首?级控制?网中的三角形—宜布设?为近似等《边三:角形其?三角形的内》角不应小于30【°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
:
— 2 》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线,形网或插点等形式;!
】 3 三—角,点点位的选定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
3.】4.5 三角形】网点位的《埋石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点之记《。的,绘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Ⅲ! 三角形网观—测
?
,
3.4.!6 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法《。观测
3!.4.7 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3.7》条、第3.3.8】条,、第3?.3.10条~第】3.3.13条【的规定
《
3.4.!8 三《角形网的《边长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3.14条~第!3.3?.19条《的规定
》
》
Ⅳ 三角形网【测量数据处理
【
:
,
:
3.4.9 !三,角形网的《测角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mβ测角中误差(】″,);
! 》 W三角形闭合差】(,″,);
《
— 《n三角形的个数
】
》3,.4:.10? 三角《形网的水平距离计算!和测边精度》评定应按《本规范第3》.,3.20条和第3】.,3.22条的规定】执,行
》
3.4.11】 当?测区需要《进行高斯投》影时四等及》以上等级三》角形网的方向观测】值,应进行方向改化计】算方向改《化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式中δ?1,2测站点—1,向照准点2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
! δ2【。。。。,1测站《点2:向照准?点1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
】
?
【。 x1?、y1、x2、y】21、2两点的坐标!值(m)《。;
:。
! Rm测距边【中点处在参考椭球】面上的平均》曲率半径(》m);
《
,
《 ? ρ2》06:265(″》。。)
3】.4.1《2 ?。三,角形网测距边长度的!归化投影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3.!23条?。的规定执行
】。
:
3.4.13 !三,角形网外业》观测:结束后应计算网【的各项条件闭合【差,各项:条,件闭合差不》应大于相应的限值】各项条件闭合差限】值,的计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1 角-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式中Wj《角-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mβ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
—
《 β求距角;】
》
: ρ206!。265(″)
】
?
2 边!(基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
式中】Wb边?(基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
【 、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
? :3 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式】中Wf方《位角条件的自—由项的限值》(″);
!
?
,。
, mα】1、:mα2起始》方位角?。中误差?(″);《
【 : n《推算路线《所,。经过的测站数—
】 4 固定【角自:。由项的限值
—。
—
式—中Wg固定角自由项!的限值(″);
!
— m》。g固定角的角度【中误:差(″?)
】 5 边-】角条件的限值—
?
【
式中Wr边【一角条件的限值【(,″):;
】。 mD/】D各边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
【 α、β除观【测角外的另两个【角度;
】
— mβ?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
《
,
? 6 》边-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
式中WZ》边-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αw与【极点相对的外围边两!端,的两底的余切函数之!和,;
【 α【。f中点多边形中与】极点相连的辐射【边,两侧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和》;四边形中内辐【射边:。两侧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和《以及外侧《的两辐射边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差;
》
《 , ? i三角形—编号
《
:
3?。。.4.14》 三角形》。网平差时观测角【(或观测方向—)和观测边应视为】观测值参与》平差角度和》距离的先验中—误差应按本规范第】3.4.9条—和第3?.,3.22条计—算也:可用数理统计等方】法,求得的经验公式【估,算先:验中:。误差的值并用以【计算边长及角度(】或方向)《的权平差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3.26条和【第,3.3?.27条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