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4 ?三角形?网测:量,。
《
《
Ⅰ 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
:
?
3.4.1【 , 各等级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
—
3.4.2 !三角形网中的角度】。宜全部?观,测,边长可根据需要选择!观测:或全部观测;观【测的角度和边长【均应作为三角—形网:中的观测量》参与平差计》算
—
3.4.3— 首级控制网定】向时方位角传递【宜联:测2个已知方—向
】
Ⅱ 三角形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
—
3?.4.4《 :三角形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首级控—制网:中的三角形宜—布设为近《似等边三《。角形其三角形—的内角?不应小?于30°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
【
《
2— 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线形网或《插点等形式;
【
】 3 三角点【点,位的选定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
!
3.—4.5 三角形】网点位的《埋石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点!之记的绘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Ⅲ 】三角形网观测
!
?
3?.4.?6 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法观测
【
:。
3.4《.7 三角形网】的水平角观测—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3.7条—、第3.3.—8条、第3.—3.10《条~第?3.:3.13《条的:规定
—
3.4》.8 三角形网】的边长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3.1】4,条~第3《.3.19条的【规定
—
《Ⅳ, 三角形网测量数据!处理
—
?
3.4.9 】三角:形网的测角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mβ测角中误差(!″);
》
【 《W三角形闭合—。差(″);
】
,
: ? n三角形的个!数
?
3.—4.10 》 三:角,形,网的水平距离计算和!测边精?度评定应按本—规范第3.3.2】0,条和第3.》3.22条的规【定执行
】
3.4.11 !当测区?需,要进行高斯》投影时四等及—以上等级三角—形网的方向观测值】应,进行方向改化—计算方向改化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式中?δ1,2测站点1】向照准点2》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
!
? δ2【,1:。测站点2《向照准点1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
—。
x1!、y1、x2、y】21、2两点的坐标!。值(m);
—
— R—m测距边中点—处在参考椭》球面上的平均—曲率半径(m—),;,
! ρ20—62:65(″《)
【3.4?.12 三角形网!测距边长度的归化】投影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3.23条的【规定执行
【
3《.4:.,1,3, 三角形网外【业观测结束后应【计,算,网的各项条件闭【。。合差各项条件—闭合差不应大于【相应的限值各项条件!闭合差限值的计【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1 角-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式中Wj角-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mβ: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
》
?
β】求距角;
!
ρ2!06265(″)
!
:
— 2: 边(基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
式中—Wb边?(基: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 、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
,
》3 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式—中Wf方位》角,条件的自由项—的限值(″》);
【
:
】 m:α1、m《α2起始方位角中误!差(″);》
,
:
,
? 》n推:算路线所经过的测】站数
—
: 4 固】定角自由项的限值】
!
,
,
式中?Wg固定角自由【项的限?值(″);
!。
— mg《固定角的《角度:中误差(″)
】。
5! 边-角条件【的限值
《
?
,。。
—
式中Wr边一角】条,件的:。限值:(″);《
! :。 ,mD/D各边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
《 α《、β除观《测角外的《另两:个角度;《
:。
【。 : m:β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
:
,
【 6 边-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式【中,WZ边-极》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
:
】αw与?极点:。相对的外围边两端的!两底的余切函数【之和;
】
— αf?中点多边形中与【极点相连《的辐:射边两侧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和!;四边形中内辐【射边两侧《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和以及外【。侧,的两辐射边的相邻】底角的余切函数之差!;
?
《 : i三—角形:编号
【
3:.4.14 三】角形网平差时观【测角(或《观测方向)》。和观测?边应:视,为观测?值参与?平差角度《和距离的先验中误】差,应按本规范第3.4!.9条和《第3.3.》22条计算也可用】。数理:统计等方法求得的】经验公式估算先【验中误差的》值并用以计》算边:长及:角度(?或方向)的权平差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3.26条和【第3:.3.2《7,条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