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导线测量
Ⅰ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3.1 各等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3.3.2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不超过本规范表3.3.1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本规范表3.3.1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3.3.3 导线网中,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本规范表3.3.1中相应等级规定长度的0.7倍。
Ⅱ 导线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
3.3.4 导线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线网用作测区的首级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网,且宜联测2个已知方向。
2 加密网可采用单一附合导线或结点导线网形式。
3 导线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之比不宜超过1:3。
4 导线网内不同环节上的点也不宜相距过近。
3.3.5 导线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点位应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便于保存的位置,视野应相对开阔,并应便于加密、扩展和寻找。
2 相邻点之间应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三、四等不宜小于1.5m;四等以下宜保证便于观测,并应以不受旁折光的影响为原则。
3 当采用电磁波测距时,相邻点之间视线应避开烟囱、散热塔、散热池等发热体及强电磁场。
4 相邻两点之间的视线倾角不宜太大。
5 应充分利用旧有控制点。
3.3.6 导线点的埋石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点之记绘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Ⅲ 水平角观测
3.3.7 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经纬仪系列分级和基本技术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2 管水准器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气泡在各位置的读数较差,DJ1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DJ2级仪器不应超过1格,DJ6级仪器不应超过1.5格。
3 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DJ1级仪器不应大于1″,DJ2级仪器不应大于2″。
4 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DJ1级仪器不应超过10″,DJ2级仪器不应超过15",DJ6级仪器不应超过20″。
5 在仪器补偿器的补偿区间,对观测成果应能进行有效补偿。
6 垂直微动旋转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应产生偏移。
7 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旋转的位移指标,DJ1级仪器不应超过0.3″,DJ2级仪器不应超过1″,DJ6级仪器不应超过1.5″。
8 光学或激光对中器的视轴或射线与竖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mm。
3.3.8 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3.3.8的规定。
2 观测的方向数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
3 观测的方向数多于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一个应为共同零方向。其两组观测角之差,不应大于同等级测角中误差的2倍。分组观测的最后结果,应按等权分组观测进行测站平差。
4 各测回间应配置度盘,度盘配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5 水平角的观测值应取各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测站成果。
3.3.9 三、四等导线的水平角观测,当测站只有两个方向时,应在观测总测回中以奇数测回的度盘位置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以偶数测回的度盘位置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右角。左、右角的测回数应为总测回数的一半。但在观测右角时,应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置,也可用起始方向的度盘位置加上左角的概值在前进方向配置度盘。左角平均值与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之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3.3.1中相应等级导线测角中误差的2倍。
3.3.10 水平角观测的测站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器或反光镜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
2 水平角观测过程中,气泡中心位置偏离整置中心不宜超过1格。四等及以上等级的水平角观测,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的范围时,宜在测回间重新整置气泡位置,观测限差应满足本规范第3.3.8条第1款的规定。
3 如受震动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仪器的补偿器无法正常工作或超出补偿器的补偿范围时,应停止观测。
3.3.11 水平角观测误差超限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测回内2C互差或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应联测零方向。
2 下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的2C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该测回。
3 若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总方向数的1/3时,应重测该测回。当重测的测回数超过总测回数的1/3时,应重测该站。
3.3.12.首级控制网所联测的已知方向的水平角观测,应按首级网相应等级的规定执行。
3.3.13 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手簿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并应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Ⅳ 距离测量
3.3.14 各等级控制网的边长应采用中、短程全站仪或电磁波测距仪进行测距。
3.3.15 短程测距仪器应为3km以下,中程测距仪器应为3km~15km。
3.3.16 测距仪的测距中误差应按下式进行估算:
式中:mD——测距中误差(mm);
a——仪器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mm);
b——仪器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系数(mm/km);
D——测距长度(km)。
3.3.17 各等级控制网边长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7的规定。
3.3.18 测距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站对中误差和反光镜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
2 当观测数据超限时,应重测整个测回,如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分析原因,并应采取相应措施重新观测。
3 四等及以上等级控制网的边长测量,应分别量取两端点观测始末的气象数据,计算时应取平均值。
4 气象数据的测量,应符合表3.3.18的规定。
5 当测距边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的高差进行修正时,垂直角的观测和对向观测高差较差要求,可按本规范第4.3.2条和第4.3.3条中五等三角高程测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3.3.19 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并应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V 导线测量数据处理
3.3.20 水平距离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斜距应经气象改正和仪器的加、乘常数改正后再进行水平距离计算。
2 当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两点间的高差时,应进行大气折光改正和地球曲率改正;
3 水平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Dp——测线的水平距离(m);
S——经气象改正及加、乘常数等改正后的斜距(m);
h——仪器的发射中心与反光镜的反射中心之间的高差(m)。
3.3.21 导线网水平角观测的测角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β——测角中误差(″);
fβ——导线环的角度闭合差或附合导线的方位角闭合差(″);
n——计算fβ时的相应测站数;
N——闭合环及附合导线的总数。
3.3.22 测距边的精度评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单位权中误差:
式中:μ——单位权中误差;
d——各边往、返距离的较差(mm);
n——测距边数;
P——各边距离的先验权,其值为1/σ2D,σD为测距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器的标称精度计算。
2 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
式中:mDi——第i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mm);
Pi——第i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
3 当网中的边长相差不大时,可按下式计算网的平均测距中误差:
式中:mD——平均测距中误差(mm)。
3.3.23 测距边长度的归化投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归算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距边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H——归算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的测距边长度(m);
DP——测线的水平距离(m);
HP——测区的平均高程(m);
Hm——测距边两端点的平均高程(m);
RA——参考椭球体在测距边方向法截弧的曲率半径(m)。
2 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测距边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0——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测距边长度(m);
Hm——测区大地水准面高出参考椭球面的高差(m)。
3 测距边在高斯投影面上的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g——测距边在高斯投影面上的长度(m);
ym——测距边两端点横坐标的平均值(m);
Rm——测距边中点处在参考椭球面上的平均曲率半径(m);
△y——测距边两端点横坐标的增量(m)。
4 常用的几种大地坐标系地球椭球基本参数和曲率半径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3.3.24 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导线网计算应采用严密平差法。
3.3.25 导线网平差时,应先验中误差mβ及mD,应按本规范第3.3.21条和第3.3.22条中的方法计算,也可用数理统计等方法求得的经验公式估算先验中误差的值,并用以计算角度及边长的权。
3.3.26 平差计算时,对计算略图和计算机输入数据应进行校对,对计算结果应进行检查。应打印输出的平差成果,应列有起算数据、观测数据以及必要的中间数据。
3.3.27 平差后的精度评定,应包含有单位权中误差、点位误差椭圆参数或相对点位误差椭圆参数、边长相对中误差或点位中误差等。
3.3.28 内业计算中数字取值精度的要求,应符合表3.3.2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