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评价
5.5.1 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评价应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区间预制结构、桥面及屋面系3个评价项目。
5.5.2 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评价可按本标准表B.0.5的规定进行评价。
5.5.3 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阅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 查阅管理文件和资料。
3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施工记录。
4 查阅相关质量验收资料。
5 现场检查,逐项打分。
(Ⅰ)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5.4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基础、墩柱和上部结构的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有相应记录。
2 基础、墩柱和上部结构的钢筋工程施工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钢筋加工、吊装机械应进行检修和保养,并应有记录。
4 应有脚手架施工的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应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5 墩柱及上部结构的高支模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应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6 模板及其支架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拆模作业时,应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出入。
7 预应力混凝土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8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对模板及脚手架体系进行检查,并应有记录。
9 应设有人员上下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
(Ⅱ)区间预制结构
5.5.5 区间预制结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钢构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应经验收合格后再使用,并应有验收记录。
2 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的拼装与吊装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应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3 高处吊装作业应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 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指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 吊装机械应定期检修和保养,并应有记录。
(Ⅲ)桥面及屋面系
5.5.6 桥面及屋面系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系安装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应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2 屋面系施工应开展专项监测工作,并应有监测记录。
3 桥面铺装及屋面系施工应做好临边安全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