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715-2011 建标库

5.4  盾构法施工评价

5.4.1  盾构法施工评价应包括盾构选型及配置、盾构工作竖井、盾构始发与到达、盾构掘进、联络通道施工5个评价项目。

5.4.2  盾构法施工评价可按本标准表B.0.4的规定进行评价。

5.4.3  盾构法施工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阅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  查阅现场施工技术与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

    3  查阅施工监测记录、特殊部位或结构施工检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查阅施工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  现场检查,逐项打分。

(Ⅰ)盾构选型及配置

5.4.4  盾构选型及配置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及配套设施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厂商制造,并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

    2  应对所选盾构及重要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评价,并应有记录。

(Ⅱ)盾构工作竖井

5.4.5  盾构工作竖井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工作竖井周围应设置防淹墙和安全栏杆。

    2  应对提升架和设备进行日常检修和保养,并应有相应记录。

(Ⅲ)盾构始发与到达

5.4.6  盾构始发与到达评价应包括盾构组装调试、盾构始发和盾构接收3个分项。

5.4.7  盾构组装调试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机在进场前应完成工厂组装调试,并应有记录。

    2  盾构机现场组装应有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

    3  盾构起重、组装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并应设专人指挥。

    4  盾构基座安装应满足设计方案要求,盾构组装完成后应对各系统进行调试和验收,并应有验收记录。

    5  施工过程中,应对盾构机定期检修和保养,并应有记录。

5.4.8  盾构始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盾构始发的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

    2  应有盾构始发的施工验收记录。

    3  盾构始发掘进时,应加强盾构姿态和推力的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掘进参数,应有相应记录。

5.4.9  盾构接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盾构接收的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

    2  盾构机进入接收工作井后,应及时密封管片环与洞门之间的间隙,并应有记录。

    3  应有完整的盾构接收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Ⅳ)盾构掘进

5.4.10  盾构掘进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盾构掘进施工方案,并应经论证;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方案进行,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2  盾构掘进过程中应针对盾构姿态产生重大偏差、遇有障碍物、管片发生破损与渗漏、变形过大等突发状况编制应急预案。

    3  应针对特殊地段和地层等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并应有施工及监测记录。

    4  盾构掘进中应实时监测掘进姿态,应及时预警和纠偏,并应有相应记录。

    5  盾构刀具更换应制定专项方案,应有专门的开仓作业流程,并应有实施记录。

    6  管片拼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要求;针对管片出现破损或渗漏,应制定处理方案,并应有处理记录。

    7  同步注浆应严格控制注浆参数,并应有注浆记录。

    8  应有盾构调头、过站和解体的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同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9  应有隧道内运输的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

    10  盾构及配套设施应定期检修和保养,并应有记录。

(Ⅴ)联络通道施工

5.4.11  联络通道施工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编制联络通道施工的专项方案,并应经论证。

    2  联络通道施工应按专项方案进行,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