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715-2011 建标库

4.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评价

4.3.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个评价项目。

4.3.2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可按本标准表A.0.3确定的评价内容及其分值进行评价。

4.3.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及安全管理机构档案。

    2  查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查阅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及其考核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查阅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记录。

    5  查阅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的档案记录。

    6  查阅企业财务提供的被评价项目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劳保用品、安全培训等的资金使用证明。

    7  查阅安全检查制度文件和检查记录。

    8  查阅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排除的相关记录。

    9  现场检查,逐项打分。

(Ⅰ)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

4.3.4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评价应包括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管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对供应单位管理4个分项。

4.3.5  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等级应与其所承揽的项目类型和规模相符。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配置,并应全职在岗。

    4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施工安全技能与知识的培训,并应经考核合格后再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均应有相关证明或记录。

4.3.6  安全管理机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及其施工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3.7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有对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2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施工安全技能与知识的培训,并应经考核合格后再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均应有相关证明或记录。

4.3.8  对供应单位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有对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等供应单位的资格要求和规定。

    2  供应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等应具备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

(Ⅱ)安全生产制度

4.3.9  安全生产制度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建立明确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处理制度等内容。

    2  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各工段、班组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建立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并应有责任履行情况的记录。

    3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资金,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应将安全措施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并应有相关使用记录。

    4  施工单位应制定对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待岗、转岗、换岗职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按计划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应有相应记录。

    5  施工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巡视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沟通,应及时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进行复查。检查、处理和复查的情况应有记录。

    6  施工单位应制定事故及隐患应急预案,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材料,并应定期进行演练,同时应做记录。

    7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应有相应记录。

(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10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现场封闭管理、临时设施布置、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机电及特种设备管理和现场消防管理6个分项。

4.3.11  现场封闭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施工现场应有固定出入口,并应设置大门,应设置专职门卫与保安人员。

    3  进入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应有来访登记记录。

4.3.12  临时设施布置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制定施工平面规划,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应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2  现场搭设的生活设施、办公设施、两层以上、大跨度等临时设施,应进行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再搭设,同时应有记录。

    3  现场各种电线的布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管理的要求。

4.3.13  安全警示标志布置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及设施设备应设有明显的地面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进行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时,应布置明显的标识,并应显示工作状态。

    2  应根据危险部位、设施设备,以及高危作业类型的不同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类型、数量。

    3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应进行统计记录,并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登记表。

4.3.1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并应利用工作服颜色、安全帽标签等区别作业人员的资格。

4.3.15  机电及特种设备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电及特种设备应有生产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并应现场可见。

    2  机电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拆卸、报废,均应按专门规定执行。一旦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应在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使用。

4.3.16  现场消防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对消防器材及消防应急物资进行核查,并应有记录。

    2  应对从事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并应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