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四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受让方应》当持相关材料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额30%的受—让方应当在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时】按照规定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 ,第三十五条 房屋!灭失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按照下?列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 (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前,的代管?期间业主委员—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后的自主【管理期间《应当每年与专户管理!银行:至少核?对,1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
【
》 第三十七条【。。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定期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
》 《 房地产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进】行复核
! , 业主可通过网【络等方式查询和【核对:。。本人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计息】等信息
!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业》主委员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应当每》年至少1次》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 ,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 》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
— 第三十九条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划转业主大》会前:代管期?间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经业【。。主大会投《票通过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审计监督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四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
?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
》 第?四十一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 ,
《 第四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逐步规》范和: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