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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 使 用 — : 第:二,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     》。业主不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 — 第二十一》。条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包括  !   ?。(一)?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   (二)—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    《(三)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    (四—)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     —(五)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    《(六)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单元门—、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七)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   ?  (?八)其他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住宅共用》部,。位 ? , , 第》二十二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    (一)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    — (二)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 》。    — (三)《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    《 (四)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     (五】)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   ?(六)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三!条 :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     》(一)?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  (?二):。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 (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四)相邻业主共!用部位的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     (—五)与房屋结构相连!的车位?。、车库的维修—由车位、车库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的《比例共同《承担  【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 第二!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方?案,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维!。。修和更新、改造部】位、费?用及组织《方式等内容》;    】 ,。(二)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前应当将使用方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    《(三)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及其证《明、使用《方案及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 !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准予实施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     【(五)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 【     (六)!工程验收合格后【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持【。下列材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拨付【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余额: 【      1、】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单; 】 ,      2、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单;》    【  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的发票; 【      】4、:。其他相关材料 !     (—七)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余》额通知单; 【 :    (八)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 , : , :第二十五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    !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    (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证明; 【     (四)!业主委员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使用方案《。及预算等有关材料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     (五)!业主:委员会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并?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六)!工程竣工《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维:修费用决算情—况 !第二十六条 鼓】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可以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及:对工程?进行:监理:相关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二十七条 共!同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可以推荐代—表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与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 》 第二十八条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的规定办【理; ? ?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至第(五)【。项的规定办》理   【   前款所称紧急!情况包括《  》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    【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 【   《  :(三)?。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 ,  《   (四》)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  ?   (五)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 【 ? 第《二十九?条 : 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   《  (一)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   (二》)由:社区:。居委会就工程事【。项出具相关证明【; ?。    》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制作工程预!算并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  —。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抢修; 《   》 , (五)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主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后将》工程费用分摊—至相:关业主并在该物【业区域内公示7日】;    】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第三十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依法】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 :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 ,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 第三】。十一条 《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  :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   《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 第三十】。二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    (一)人民!银,行规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  ?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在每年规定》的时间?为业主?计息 】 第三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开展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的必要经费—和成本支出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利息和增》。值收益中开支—具体年度《预算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执行》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