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 使 ? 用 《 第二《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  业主不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 ? 第二》十一条 《。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包括 !   》  (一)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二)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  (三)》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     (四】)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  ?   (五)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  (六《)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单!元门、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  :  (七)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 (八?)其他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住宅共】用,部位 ! 第:二,十二: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     (—一)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  《   (二)—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 》   ?  (?三)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     (四】)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    — (:。五)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  :(六)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     (一】)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二!。),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     (四】)相邻业《主,。共,用部位的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     (】五)与房屋结构【相连的车位、车【库的维修由车位【、,车库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的!。比例共同承》担 ? :   ?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 《 ,。 第二十四条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方案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维修和更新、改造】部位:、费用及组织方【。式等内容;》    【 (二?)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前应当!将使用方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   ?  (三)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及其证明、使—用方案?。及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    】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准予实—施,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 (五)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 》。     (—。六)工程验》收合格后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持下列材》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拨】付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余额: ! ,     — 1:、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单】;     ! 2、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单;  】    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的】发票; —    《  4、其他相关材!。料 :  《   ?。(七)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余额通知单;】     】(八)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五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   —。。 ,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     (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证明; 【  :   (四)业主委!员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使用方案及预算等!有关材料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     (五)业!主委员会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并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   (六)工【程竣工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维:修费用决算情况 】 : 第—二十六条 鼓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可以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及对?工程进?行监理相关》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二十:。七,条 共同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可以推荐!代表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与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的规定办理;【。 《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至第(五)—项的规定办理 !      —前款所称紧急情况】包括    !。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 】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 :    》 (三)《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 , ?    (四—),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     —(五:)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 【 第二十九条— 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 ,     (一)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 ,     (二【)由社区居委会就】工程事项出具相【关证明;《 :   《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制作工程预》。算并: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   【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抢《修;   】  (五)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主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后将工《程,费用分?摊至相关业》主并在该《物业区域内公示7】日;:  》  :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 《 第三十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依法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 :    《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 第三十一条 !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购买国债 【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  :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  :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 ? 《。第三十二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     (—一)人民银行规【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  :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    《。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在每《年规定的时》间为:业主计?。。息 ? 第三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开展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的必要经《费和:成本支出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利息!和增值收益中开支】具体年度预算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执行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