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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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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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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划定区?。。域,内城市、镇的开发边!界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并确【定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区!域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报:送审:批 :
—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
【 : 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以及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其规划期限】应当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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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同时:对县域城镇、村庄的!发,展,布,局、资源保护和利用!重大设施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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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其总体【规划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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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不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纳入城市《或者镇的《规划管理区域
! ,第十六条《 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农村实际情况】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通俗易懂》明确村庄建设范围、!住宅建设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护等内》。容,
第十七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报请批准和备—案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或者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确定的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区域】其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规—划批准后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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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弃物和【有害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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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者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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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以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要求》建设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应当【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空【间形态、交通系【统及建筑《物的造型、》高度:。、色彩等内容提【出规划管理要求【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 ?
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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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单独编制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各:类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 ?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相!互衔接、符》合总体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
第?二,十,二,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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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
(!一)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功能—分区:、开发规模、布局】。和实施时序; 【
(二!)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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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类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布局安?排;
— (四)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
》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总体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 ?。。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依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年限内《。的建设?用地安排确定近期和!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其空间—分布和建设时序【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与!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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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 城乡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可《以委:托承担规划编—制任务以外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者:专门场?所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保存并在村庄公!共场所公《布以供村《民查阅咨询
】 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作为?。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的依据
【。。 第二十五条 【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改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执:行
【 仅涉及单条支路!走向、?宽度或者单个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内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由组织【编制机关提出调整方!案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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