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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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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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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划定区域内城—市、:镇的开发边界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并》确定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区!域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报送审批
!。 :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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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以—及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其规?划期限?。应当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 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同时对县!域城:镇、村庄的》发展布局、资—源保护和利》用重大设《施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第十四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其总体】规划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第十五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不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纳入?城市或者《镇的规划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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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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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农村实际情况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通俗易懂明》确村庄建《设范围、住宅建设】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护等内容《
? 第十七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报—。。。请批准?和备案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或者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确【定的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区域其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规划:批,准后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弃物—和有害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要求 【
第十八—条 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者》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
》 特定》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以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要求建设!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应当】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空间形态、】交通系?统及建筑物的造型、!高度、色彩等—内容提出规划管理】要求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 【
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一条 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单独【编制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各类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
《 : 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相互衔接《、符合总体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
: 第二十《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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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
】
: 《。(一)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功能《分,区、开发规模、布局!和实施时《序,;,
(!二)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
】
(【三)各类《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布《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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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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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关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总体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
《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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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依?。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年限内的建设—。用地安排确》定近期和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其》空,间分布和建设时序】。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与【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相,衔接
》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城】乡,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可以委托承!担规划?编制任务以》外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者专门场所!。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保存并在村庄】公共场所《。公布以供村》民查阅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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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作—为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的依据
】 第二十五条 【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改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执行
! 仅涉及单》条支路走向》、宽:度或者单个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内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由组织!。编制机关提》出调:整方案?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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