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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   ?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划定》区域内城市、镇的】开发边界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并确定?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区域 ! :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报送审!。批    】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 ! ,    《 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以及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其,。规划期限《应当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  : 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三条 》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同!时对县域《城镇、村庄的—。发展布局、资源保护!。和利用重《大设施?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第十《四,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其总体!规划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第《。十五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不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纳【入城市或者镇的规划!管理区域 【 第十六条 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  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农村实际情况】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通俗易懂明确【村庄建设范围—、住宅建《设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护等内—容, ? 第十七《。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报》请批准和备案 【。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或者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确定》的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区域其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规划批准后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弃物】和有害?。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要求 【第十八条 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者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     特!定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以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要求建设!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应当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空间形【态、交通系》。统及建筑《物的造?型、高度、色彩等】内,。容提出规划管理要求!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   !  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单!独编制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各类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     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相!互衔:接、符合总体—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 《 ,     (一)!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功能分区、开—发规:模、布局和实—施时序; 【     (二)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 】 , :    (三)【各类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布局安排; 【     (四】)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关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总】体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   《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 ,  :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依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年限》内,的建设用地安排确】定,近期和?。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其空间分布!和建设时序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与【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相衔接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  城乡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可以委托承—担规划编制任务【以外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者:。专,门场所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保存并?在村庄公共场—所公布以《供村民查阅咨询【     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作为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的依据 !。 ?第二十五条 —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改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执行— 《 ,   仅涉及—单条支路走向、宽】度或者单个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内》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由组织编制—机关提出调整方案】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公布—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