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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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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
?。 ?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 本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指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其他成片《开发地区《 ,
第三》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 , ? ,各类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
《第四条 《 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城:市设:计应当注重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体现岭南文【化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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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 , 市》辖,区、特定地区—。设立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应当服从!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
: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镇人!民政府办《事,机构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
第六条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特定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产—。。生、任期、议事规】则等有关事项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城】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产生、》。任期、议事规—则等:有关事项由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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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 《。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技术规范《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性技术规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 第九条 》 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第十条 省、】城市和有《条件的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共:享
》 , , 城市、县和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的建设】和,管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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