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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日照分析【规则 【 第四十条 — , 新建高层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其他需》做日照分析》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进:行 【。 第四十二条 【  日照分》析依据?的标准 ! 》。 (?一)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 : :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 —     3【.,邯,郸市主城区环路以内!区,域以及环路外—的旧:城或:旧,村改造区域内改建】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  》 (二)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 》  — (四)【。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的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五)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六)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七)其他有日照要求!的建设工程日照【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日照影响分】析的:确定 ?  ! (一)多、低!层建筑通《过正向获《得日照遮挡建—筑为多层居》住建筑或相》当于6层住》宅建筑高度及—以下的非居住建筑时!可采用间距系—数法计算建》筑间距且按最—不利点确《定; 》。 (二)违】法,建筑、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临》时建筑以《及已办理拆迁手续】的拟:搬迁住宅《建筑:不视为有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不再进行【日照分?。析, 《。  【 第四十四条【   ?日照分析《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日照【分析软件应》采,用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鉴定认】可的日照《。分析:。正版软件《; —  》 (《二)日照分析—参数要求按附表【五(日照分析参数】表,)执行 》 :。。。 第四《十五条?  : 申报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对】。象的确定 !  《 ?     日照分】析范:围申报?建筑北侧15—0米、东西两—侧各50米距离所】围合:的范围申报建—筑为多?个时采用综合范【围 【   ? 被遮挡对象日【照分析范围内, 覆!盖申报建《筑主体?高度:(H)?1.4?7,倍区:。域内有日照要求【的现状建筑、—。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待,建(在建)建筑、申!报建:筑,。相邻地块需按同等条!件进行?分析的建筑或—用地:部分:。进,入日:照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对象应整体纳【入分:析计算?(,附图一申报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对象示【意图)  — ?。     现状建】筑或场地《以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的!法律文书为准—。未取得相关法律【。文书的不作为—被遮挡对象进—行日照?分析? ? , , 第:四十:。六条   申报建】筑被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遮挡《对象的?确定 !。    日照分析】范围申报建筑南侧1!50米、东西两【侧各50米距离【所围合?的范围申《报建筑为多》个时采?用综合范围 】     遮】挡对象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或已经规—划部:门审定且距离申报】建筑不大于其—自身主体高度—1.47倍的—建(构)筑物、【申报:建筑相邻地块需按同!。。等条件?进行分析的》建筑部分进》入日照分析》范围:的遮挡建《筑应整体纳入分析计!算(附图《二申报建筑被—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遮挡对象示【意,图)其它有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按:上述要求确定 】。 第》四十:七条   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申报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需按同等条—件,或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叠加分】析 (!一)申报建筑的【北侧规划《为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或道路控制线以北!。10米距离线上【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附】图,三申报建筑北侧地】块日:照分析?要求示?意图); ! , (二)《申报项目和周边【地块同为《居住用地性》质时其周边》地,块应按同等条件进行!叠加分?析并满足相关日【。照要求;申报项【目周边地《。块为其他用地性质】并,有日:照要求时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根《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日照分析(附—图四申报建筑—南侧同等条》件,叠加建筑《示意图、附》图五申?报建:筑东西两侧》同等条件《叠,加建筑?示意图)  ! ?第四十八条  【。 日照计算分—析时采用“沿—线分析”“等时线】分析”?和“:窗户: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算分析 ! 第》四十九条《   日照分析基准!面及窗户计算宽度的!确,定, : ?     日照】分析中如《遇到转角窗、凸窗】、阳台等按》照下述异《型窗:与各:类阳台的方》式确定计《算基:准面 《 《 (一)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基准面!转角窗、凸窗等异型!。窗按照附图六—(转角窗、凸窗【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确定》; :  【 《 (二)阳台—的基准面按》照附图七(》。阳台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确,定; 【 (三)》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作为日—照基准面《; ? ? (四)住宅的窗】。户或阳台计算宽【度按照附图》八(窗户或阳台日照!计算宽度示意—图)确定《  】 ? 第?五十条   日【照分析中被遮—挡建筑的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其自身的—日照遮?挡不作为遮挡物进】行分析 】 第五十一条【  : 日照分析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一)根据》本规定要《求,所涵盖的1:500!电子:地形:图;? (【二)建筑设计—要,素图(包括拟—建、现状及已批准】的建筑中所》提取的与日照分【。析有关的要素);】 — (三)《拟建和已审批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 【(四)日照分析【范,围内的?现状建筑各种日照】。要素数据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 第:五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用:地范围?; 【  :   2《.拟建及周边—现状建?。筑或地?块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3.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及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计算出》被遮挡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有效日照时数对【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被遮挡?建筑计算《其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两种情?况的有效日照时数并!对其编号及具体【位置等进行说明 】 (—三)附?图 【    1》.,建筑设计要素图【;   !  2?.拟:。建建筑建设后日照】分析图; 】    》 3.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被【遮挡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两种情况下的【详细分析图 ! 第五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其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实或隐瞒实》情导致?日照分?析失实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的情况》下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 第五《十四:条   因调整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涉及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日:照分析报告应重新编!制: 第【。五十五条   申】报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造成不满足相关标】准或原有《建筑自身《日照标准不足进而】加剧:。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协商或协!议方:式解决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 第五《十六条   在本】规定的范围内日【照分析结果的时【间测算误差在—±5分钟之内为【合理范围因天—体运行轨迹》变化引?起,的误差为免责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