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日照分析规则】
第【四十条? 新建高层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其他需做日照分【析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
第四十一条 【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进行
【
第》四十二条 》 :。日,照分析依据的标【准
:
】
?
(一)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
—
: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
】。。 : 3.邯》郸市主城区环路【以内区域以及—环路:外的旧城或旧村【改造区域内改建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二)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
?
】
(四)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的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
(五)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
(六)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
(七)【其,他有日照要》求,的,建设工程《日照: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 日照影响》分析的确定
】
》
:
?(,一)多、低层—。建筑通过正向获得日!。照遮挡建筑为多层居!。住建筑或相当—于6层?住宅建筑《高度及以下》的,非居:住建筑时可采用【。间,距系数法计算建筑间!距,且按最不利点确定;!
【(二)?违法建筑、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临《时建筑?以及已办《理拆迁?手续的拟搬迁住宅】建筑不视为有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不【再进行日照分析
!
》
:
:
,
第:四十四条 — ,日照分析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日照分析软件—应,。采用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鉴定认《可的:日照:分析正版《软件;
【
》
(二—)日照分析参数【要求按附《表,五(日照分析参数】表,)执行
—
第四》十五条 申【报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范围申报建筑!北侧1?5,0米、东西两侧各5!0米距离所围—合的范围申报建【筑为:多个时采用综合范】围
?
》 , 被遮《挡对象日照分—析范围内, 覆【。盖申报建筑主体高度!(H)1.47【倍区域内有日照要求!的现状建筑、—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待建(在建—)建:筑、申报建筑相邻地!块需按同等条件【进行:。分,析的建?。筑或用地部分进入】日,照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对?象应整体纳入分析计!算(附图一》申报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对象示【意图) 《
! ,现状建筑或场—地以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的法律文书【。为准未取得相关法律!文书的不作》为,被遮挡?对象:进行日照分析【
《
第?四十六条 【申报建筑被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遮挡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范《。围申报建筑南—侧1:5,0米、东西两侧各】50:米距离所围合的范】围申报建筑为多个】时采用综《合范围
【。
:。 《。遮挡对?象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或已经规!划部门审定且距离申!报建筑不大于—其自身主体》。高度1.47—倍的建(构)筑物】、申报建《筑相邻地块需按【同等条件进行分【析的建筑《。部分进入日》照,分析范围的遮挡【建筑:应整:体纳入分析计算【(附图?二申报建筑》被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遮挡对—象示意图)其—它有: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按上述要》求确定
—
,
第?四十:七条 》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申—报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需按《同等条件或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叠加分析
】
(一)申报】建筑的北侧》规划为?。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或道—路控制线以北10】米距离线上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附【图三:。申报:。。建,筑北:侧地块?日照分析要》求示意图);
】
(二【),申报项?目和:周边地块同》为居住?用地性质时其—周边地?块,应按同等条件进行】叠,加,分析:并满足相《。。关日:照,要求;申《报项目周《边地块为其他用地性!质并有日《照要求?。时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根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日照分析(附【图四申报建筑南侧同!等条件叠加》。建筑示意图、—附,图,五申报建《筑东西两侧》同,等条:件叠加建筑示意【。图)
》
,
第四十【八条 日照计】算分析时采用“沿线!。分析”“等时线分析!。”和“窗户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算!分析:
第】四十九?。条 日照分析】基准面及窗户—计算宽度的确—定
》
日】照分析?中如遇到《转角:窗、凸窗、阳—台等按?照下述?异型窗与各类阳台的!方,式确定计算基准【面
(!一):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基准【面转角?窗、凸窗等》。异型窗按照附图六(!转角窗、凸窗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确?定;
《
】
(二)阳台】的基准面按》照附图七(阳台【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确定;【
,
》(三)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作为【日照基准面;
】
(四—),住宅的窗户或阳台】。计算宽度《按照附图八(—。窗户或阳台日照【计算宽?度示意图)确定
!
】
:
第五十条》 日《照分析中被遮挡建】筑的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其自身的日!照遮挡不作为遮挡物!进行分析
—
第—五十一条 》 日照分析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
(一)根》据本规定《要,。求,所,涵盖的1:500】电子地形图;
】
(二)建!筑设计要素图—(包括拟《建,、现状及已批准的】建筑:中所提?取的与日照分析【有关的要素》。);
】
(三)拟建和已审!批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
】
(四)日照分析】范,围内:的现状建筑各种【日照要素《数据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
第五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项目概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用地范围;】。
】 2.拟建【及周边现《状建筑或地块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3.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及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日照分析结论【
!。 计算出被遮挡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有效日照时—数对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被》遮挡建?筑计算其《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两种情况的有效】日照时数并对其【。编,号及具体位》。置等进行说明
【
(三)附!图
》
》。 1.建筑设—。计要素图;
】
《。 ?2.:。拟建建筑建设后日照!分析:图;
! 3.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被遮挡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两种情况》下的详细《分,。析图
?
》第五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其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实或隐瞒实情导!致日:照分析失实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的情况下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
,
第《五十四?条 因》调整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涉及—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日照分》析报告应重新编制】
【第五十?五条 》申,报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造成不满足—相关标准《或原:有,。建筑自身日照标准】不足:进而:加,。剧,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协商!或协议方《式解决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第五十六!条 : , 在本规定的范围内!。日照分析结果的【时间测算误差在±】5分钟之《内为合理《范围因天体运—行轨迹变化》引起的误差为—免责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