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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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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划分为【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居住区
【 根据居住区—的规模?等级相应配置—以下配套公共建【筑
(一【)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二)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三)》文化体育设施包括】综合文体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和文体活动场所!
(四)社会!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服【务设施?、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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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管理设施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行政管理《用房
(六】。)基本?单元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设施、自行车库和!机动车库《
(》七):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邮政、【储蓄网?点等
(八】)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应当配套】的其他?公,共建:筑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居住区配套》公共建筑的具—体配置标准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配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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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居住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
》 第九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按照!下,列情况确定投资【建设主体
【 (一?)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道路?、公交站、大型环】卫、社会服》务等配套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投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上述配套设施
! (二)住—宅开发建设》范围内的道路、燃气!、供水、排》水、:环卫、绿化、—电力、通信、—路灯、有线》电视网络、基本【单元服?。务等:设施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建设?
(三)商业!服务等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
属】于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款第(—。一)项规定的—配套设施由综—合开发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建设 《
第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居?住区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明确?。配套设施的》性质、建筑规—。模、用地面积、用】地位置?、,建筑标准等内容【
? 居:住区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行政划【拨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条件提出书!面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提出书面《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提出书面》意见之前应》当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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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时!。应当:。在设计图中注明配】套设施的《名称、建筑》规模、?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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