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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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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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居住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建筑配】套,基础设施是》指居住区《。内的道路、公交、】。燃气、供水、排【水、环?卫、绿化《、电力、通信、路灯!、,有线电视网络等设】施;配套公共建筑】是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基本单元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
!本条例所称》开发建设单位包括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和综合》开发实施单》位
本条【例所称综合开发实】施单位是指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主体
— 本条例所称综【合开:发项:目是指政《府组织或者指—定,对某一区域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并通过统《。一,建设配套设施使【其成为?成熟的居住》区建设用地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 :各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发展】改革:、规划?、土地、《房管、城管、教育】、公安?、,文,化、体育、卫生、贸!易、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能省地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协!调
居住区】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按《规定交付使用—住宅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明确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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